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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抗辩是票据法中的重要内容,在保障票据流通安全,促进商业信用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本文详细介绍了有关票据抗辩制度的各个方面的内容。全文共有四部分组成,包括票据抗辩的基本理论、票据抗辩的类型、票据抗辩限制及其例外、及对完善我国《票据法》关于票据抗辩规定的建议。在第一部分中,对票据抗辩的的基本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先从票据的概念和特征入手,然后总结票据抗辩的特点和功能,接着从法哲学的角度分析对票据抗辩制度展开分析,以求找到其存在的应然性。第二部分先介绍票据抗辩的传统分类,然后对其评析。通说将抗辩事由分为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两种,这个标准虽为多数人接受,但是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物和人的概念界定不准等问题。针对通说分类的不足,许多学者提出了新的分类标准。作者总结了各种分类标准的优缺点,把票据抗辩事由分为三类,即基于权利外观的抗辩权、基于意思表示的抗辩权、以及基于相对无因性的抗辩权。这种分类方法体现了票据抗辩权以法律制度为展开支点的特性,从而有效地填补了传统票据抗辩权类型体系中的“类型空地”第三部分是关于票据抗辩限制的内容,并对票据抗辩限制的例外情况进行了分析。首先系统介绍票据抗辩限制的立法模式,各国票据法对票据抗辩限制主要有两种立法主义,即积极限制和消极限制。通说认为我国采取的是消极限制主义。接着展开论述票据抗辩限制的内容,即票据抗辩限制的原则,主要有两项,一是对出票人的抗辩,一是对持票人前手的抗辩。然后分析了票据抗辩限制的例外情况,主要是有关恶意抗辩的内容。最后将票据抗辩限制与票据善意取得作了比较,归纳出异同点,力图从宏观上把握票据抗辩限制规则设计的出发点及功能。本文最后一部分在上述论述的基础上,通过总结我国关于票据抗辩制度的立法现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