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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问题是世界性的难题,制约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在我国,农村贫困地区的扶贫公共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中特殊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谐发展。进入新时期,我国步入新常态的发展阶段,经济增长转为中高速,更趋于平稳、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新型城镇化带来的城乡统筹成效更显著,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但是,我国具有农村地区广阔及多民族聚居的特点,使得贫困覆盖面广、程度深、脱贫意识弱,政府的扶贫任务艰巨。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由直接帮扶转变为大规模开发式扶贫的探索和实践,产业化发展作为农村贫困地区“造血”的主要途径备受关注,产业化扶贫逐渐在县、乡级基层政府工作中凸显其重要性。政府作为产业化扶贫的主导,其角色定位及发挥的作用直接关系到贫困地区产业化的发展和摆脱贫困的进程。因此,完善农村产业化扶贫中的政府行为是重要的理论和实践课题。本文尝试从广西革命老区的一个乡开展产业化扶贫的实践出发,审视政府的角色定位及政府行为取得的主要成效,提出产业化扶贫过程中政府行为存在的问题,分析其成因,探讨优化广西农村产业化扶贫中政府行为的对策建议。本文主要研究了三个内容:首先,运用田野调查研究法,选择地处石漠化区的乡镇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扶贫办负责人展开咨询,了解该乡产业化扶贫的发展状况及政府行为情况,由此发现广西农村地区产业化扶贫中政府行为存在的问题,软件方面主要是给产业化扶贫中所需的专业人才配给不足;对贫困农户的思想教育程度不够;为产业化扶贫对象的技术培训滞后。硬件方面主要是产业化扶贫中的制度建设不完善;资金筹措渠道不宽泛;信息交流平台未建立。其次,分析产业化扶贫中政府行为问题的成因,主要是由于地方政府的执政理念滞后;政府组织结构不健全;政府的人才培养缺乏保障;社会历史环境复杂;自然生产条件恶劣。最后,提出优化农村产业化扶贫中政府行为建议,第一,明确政府行为方向,重视扶贫公共服务;第二,改革政府管理机制,完善产业政策制定;第三,构建政府协调机制,着眼长远发展规划;第四,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改善智力支持环境;第五,关注扶贫对象需求,强化产业技能培训。本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首先,用政府行为理论深入分析农村贫困地区的产业化扶贫问题,将为农村扶贫问题研究提供理论指导,并丰富产业化扶贫的研究内容。其次,通过选取较有代表性的农村个案进行研究,有利于树立农村扶贫的标杆,推进农村“造血式”扶贫的工作进程,提升地方政府的扶贫开发能力和服务形象,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实现脱贫与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