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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问题备受关注。上市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可以提高企业形象、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改善与投资者的关系等,对于整个资本市场的有效发展有重大意义。但是我国上市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还很低,对于自愿性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本文选取深沪两市制造业中具有代表性的石油、化学、塑胶、塑料业(c4)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分析、检验影响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的因素。本文以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以及信号传递理论为理论基础,参考中外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