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与灵肉关系密切相关的。如何处理身体与意识,一直是不同文化的首要问题。西方传统文化的特点是:将具体的个人划分为灵魂与身体两个方面的对立,从而将人的生活分解为超越的精神生活与直接、现实的世俗物质生活两部分。通过把灵魂从身体剥离出来而与“理念、自在之物、绝对精神、上帝”等形而上实体建立起直接的联系;通过赋予人的理性精神以某种神圣的本体意义,使其具有超越身体、超出感性的独立价值。它一方面将人的理性精神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建立起独立的客观理性精神,引发了近代科学的产生;另一方面它对感性的贬抑,对本质与现象、个别和一般、主体和客体的机械割裂也造成了人性的分裂。在哲学领域至19世纪才开始对形而上学本质主义的反抗以及对身体的解放。可以说实证主义对形而上学本质主义的反抗是通过经验和对象意识,而现象学则是通过体验和自我意识。现象学的本质直观、回到事物本身的方法尤其开辟了人文主义哲学的新领域。在现象学和后现代主义那里,身体重新获得了自己的地位。相对于西方灵肉分离的文化,以农业定居生活为特征的中华文明则从未有灵肉分离、现象与本质对抗的文化史,几千年来华夏民族尊重身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他们注重身体的宗教和哲学价值,以自己的体验来认识世界。身体也超越肉身而具有一切活动本根的地位。《易经》就是建立在雌雄交合的身体意象基础上。这个身体意象不仅仅是生理的、肉体的而是通过阴阳范畴升华为文化意向和中国哲学的基本结构。无论是天文地理、制器营造,还是风俗制度、医学文艺无不以身体为皈依。中国哲学找不到“后物理学”那种否定身体的形而上之道。对事物的表达不是通过超越现象的抽象本质,而是以现象显示现象,但是前一个现象具有更加完整的典型性,因而具有了能指性、符号性。具有能指性和符号性的典型现象对现实生活中的复杂现象具有指示意义、规范意向的示范、引导等效应。这种具有典型性的现象就是从人际互动中产生、并不断被人为改造而历史形成的礼乐文化。它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制度规范形态、包括了风俗礼仪、典章文物、鬼神信仰、人际交往等文化大全的性质。礼是以身体的活动、身体的感受为原型的。礼的原初功能就是人际的交往,人在礼仪中不是一个个孤立的个体,而是努力培养同类间的共同感,产生类似现象学家梅洛·庞蒂那种能进入他人的“他我”、“身体图式”达到互相交融的主体际。礼仪活动就是一个养育主体际的身体场。尽管我们有几千年的礼乐文明,我们却一直没有利用现代理性对礼乐文化进行现代科学意义上的研究和现代哲学意义上的反省。礼乐文化有什么优缺点?它的局限和长处又何在?对此一直没有达到“文化自觉”的认识水平。礼乐文化的价值是力图达到身心、情理的感性和谐、平衡,然而我们在历史上也不乏各种肉欲的泛滥、对长生不老的痴迷、对神力方术的迷信。并且也没有形成独立的科学理性精神,礼对身体的制约、规范还要改进,尤其是需要发展独立理性那种穿透一切的分析力量。礼是身体的直接互动关系,因此希图从修身、齐家达到普适的治国、平天下,则包含了不可解决的矛盾。礼俗不适宜陌生人社会规范,对于超越身体直接互动的现代市场经济化的社会,更大普适性的法治才是更有效的治理方法。但这也不能否认礼俗对建构民间社会的重要作用。礼不仅仅是一个客体,不是对象化的事物,而是人类参与的活动过程。人在礼仪中具有主体-客体、身体-意识的“可逆性”,因此它是一个有内稳态、具有反馈调节的系统的“活体”。它不是“系统科学”那种对象性的知识形态,而是具有实践本体的那种动感性质。礼乐文化培养了中国人动态整体观察、思考、做事的思维方式。我们观察世界就像体会我们的身体,促进社会改革被类比为身体疗病的过程。不是黑白、对错的截然分明,而是存在大量过渡环节。这在现实中体现在中国改革过程中的大量过渡性思维方法上。中国在改革中创建了渐进性改革、融和计划与市场、国家与民间社会等一系列创新的“中国模式”思维方式。中国法治的道路也包含了民间调节这种明显具有礼治色彩的方法。总之,传统不能随意丢弃,必须批判继承才能走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对礼乐文化进行现象学的解读,无疑也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念的。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不否认感性在哲学中的地位。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里,马克思就强调人类感性的历史;强调交往中形成人的感性;强调在实践域中的与人类发生关系的世界,而不是那种纯粹自在的对象世界,这是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超越。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哲学界对交往实践与主体际问题的开拓,也提供了一个与具有深厚传统的中国文化结合的契机,身体哲学在本质上就是涉及主客-物我的转化中介问题。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中因实践结合是一项长远的理论工程。从哲学与思维方式角度对我国改革实践进行反思和解读;并打通“中、西、马”也是学术界追求的理论任务和研究风格。本文就是试图进行这种反思和解读并进行历史追溯的一个粗浅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