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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销售时代低收入者的居住状况,成为我国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为更好的满足低收入的居住需求,确保低收入群体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国提出了保障性住房发展政策。在此背景下,本文综合采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定性定量分析法等方法,以东莞市生态园公租房为例探讨了我国保障性住房体系中的PPP融资模式问题。 研究显示:首先,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政府在保障性住房领域的投资规模也在不断地扩大。我国保障性住房的主要融资模式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土地出让金、商业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社会资本。国内外发达地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融资实践,对于我国内地保障性住房PPP融资体系完善的启示包括:引入第三方投资主体,分担或者是转移建设与运营责任;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实现履行政府职能与适应市场经济环境需要的双重目的;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PPP融资模式的法律规范体系。其次,PPP模式在保障性住房融资中的优势包括:缓解政府财政压力、提高项目风险控制能力、降低政府建设管理工作量、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效率。PPP模式在保障性住房融资中的劣势包括:政府选择投资建设主体存在风险、政府与各主体间协调管理难度大。PPP模式在保障性住房融资中的机会包括:国家政策支持、商品房市场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支持环境、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PPP模式在保障性住房融资中的威胁包括: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缺乏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道德风险。再次,案例分析表明在东莞市生态园公租房项目中采用PPP模式,对于政府而言所具有的收益主要表现为长期经济收益、履行政府职能、社会形象与人才引入收益;私人机构的收益表现为直接经济收益、管理经验收益、品牌收益;商业银行的收益则是政府或企业所偿还的利息。最后,促进保障性住房体系中PPP融资结构的优化,应当从:政策法律层面的融资结构优化、完善PPP融资的监管体系、优化PPP融资模式的运作流程等层面进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