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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系统作为社会公共组织,承担着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的职责,是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重要的组织机构。公用事业系统对各类专业技术型人才需求较大,因此做好公用事业系统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对于提升公用事业系统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动服务能力和社会进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公用事业系统具有公众性、公用性和规模性的特点,公用事业系统人事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依附性、不规范、不平衡等特性。常德市公用事业系统通过近20年来的改革,实现了岗位聘用制、规范了编制管理和推行“阳光招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还存在几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岗位聘用流于形式、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薪酬待遇不科学、激励机制不合理、绩效考核走过场。导致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有:人事制度管理权有限、改革缺乏统筹、与之相关的养老、收入分配、职称等制度改革尚未形成合力。因此,从总体思路上要完善法制和配套措施,转变管理理念,实行市场化和政事分开,并借此结合常德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解决公用事业系统人事管理制度问题的有效对策:激发改革动力、科学设置岗位、规范人员管理、完善健全人才和绩效考核机制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