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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参与不仅关系现代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也事关公民合法的权益诉求。政治参与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新生代农民工作为我国合法公民,其政治参与应得到重视和保障。国家历来重视农民工的生存和发展,保障其合法权益,但新生代农民工不仅缺乏政治权利,仍处于社会底层。政治参与通常是指所有公民通过制度化或非制度化手段对政府决策或与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行为活动。不同政治观下政治参与界定不同。广义政治观认为只要有人和社会那么就有政治,政治不仅关乎权力、政府,还包括社会公共事务等方面。政治参与不仅包括微观政治意义上的对政府决策产生影响的行为,还包括广义政治观下普通公民针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所展开的一系列活动。每个时代都有“新生代”,这决定了要用发展性的眼光理解新生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在农民工群体中占比已过半,成为这个时代的农民工主体。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具有体制下的双重性和边缘性。双重性指的是户籍地和长期居住地、工作地的分离,也指同时具备农民和农民工身份。边缘性指的是漂泊在农村和城市之间,缺乏权益保障更缺乏归属感。其政治参与的地方既包括农村也包括城市,其在城市和农村的政治参与都不充分。乡村振兴的提出利于解决农民工问题,尽管表面上乡村振兴似乎与农民工无太大关系。农村问题由来已久,农村发展愈加不平衡不充分。为解决此问题,国家提出乡村振兴,并且战略从提出到形成意见再形成完善的规划,历时不到四个月。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并不矛盾,只有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深化社会流动体制,才能让新生代农民工可退可进。乡村振兴背景下,新生代农民工在农村或者关于农村的一切与政治生活相关的活动都可称作政治参与,具体不仅包括选举、投票之类的行为,还包括针对农村民生问题,如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教育等问题获取政策信息、表达个人诉求、与村干部、政府、派出所的个人接触等行为。我国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政治参与因政治、经济、文化等的不同而存在差异性。乡村振兴背景下,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取得一定成果。其参与方式增多、参与渠道拓宽;参与的事务更加多样化;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且参与的理性化程度有所提高。但仍存在政治参与边缘化;选举类政治参与层次不高;政治参与效果不佳;公共事务参与度低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政治方面,割裂的城乡二元体制和滞后的参与制度的制约;经济方面,农民工社会流动受限,造成贫困的代际传递;社会和文化方面,农村公共性消解的影响和新一代农民工的个体化影响。要改善和深化新一代农民工的政治参与,必须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完善政治参与制度。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提高其经济收入,保障就业;重塑农村公共文化,培育其公共精神,提高政治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