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今世界上的国际河流,担负着航行、水利、灌溉、饮用、工业生产等职责,对国际河流环境的保护逐渐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的主旨在于研究与国际河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问题,从四个部分展开论述,通过对现有法律制度的总结与归纳,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国际河流环境保护提供理论上的参考。 第一部分讲述的是现阶段国际河流环境问题。首先简单介绍国际河流的概念与现状;其次分析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国际关系与合作、经济、不可持续开发模式、对共同利益的争夺及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等;最后归纳总结了环境问题的表现方式:水体污染、水资源短缺、国土流失、生态系统破坏与生物物种多样性减少等。 第二部分讲述的是国际河流的国际法规范。第一小节介绍了现有的比较著名的国际惯例和国际公约,分别以《国际河流利用规则》(《赫尔辛基规则》)与《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为例;第二小节详细介绍了有关国际河流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合理利用原则、不造成重大损害的义务、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等。 第三部分举例介绍了各大洲主要国际河流的法律制度,通过比较分析,归结出了其中值得参考借鉴的制度,也指出了现有的国际法规范及制度的不足之处,分别从国际条约本身的局限性、国际条约实施的障碍、合作机构权限的制约及责任承担机制不完善四个方面展开分析。 第四部分是对完善国际河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一些构想。其中第一小节从国际法层面建议不断丰富完善相关国际法原理、积极制定国际条约;第二小节从国内法层面建议规范条约在国内的适用问题,并因地制宜地进行国际河流环境保护的国内立法;最后一小节是关于建立合作执行机构的建议,笔者认为应当将建立国家间合作机构与建立国内的合作机构同等的重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