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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是在全国部分试点城市逐步推广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成效之后,以推动政府机构优化重组为基础,深化政府行政职能及行政体制转变为手段,建立适应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职能有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中山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当前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文以中山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理论进行分析,分析中山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背景、历程和现状,研究分析中山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针对原因,提出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对策,着重从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监督保障机制的设置、行政执法机构和外部环境的优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等方面,提出建立起适应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的对策建议。通过研究,我们发现,2011年以来,中山市推进新一轮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新的行政体制改革发展之路,在改革领域、拓展功能和执法权限上做出进一步的优化和提升,整合更多的部门和权限,改革更为彻底,目的和实质就是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使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中山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责任不明等问题上有了新的突破,对于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市场秩序、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供了保障,奠定了基础。通过研究,我们认为,从中山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路径和成效来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仍然相距甚远,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既有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的原因,也有行政政策难以推进落实的原因,也有外部环境条件制约的原因。尤其是2011年,中山市在推进新一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之初,遇到的阻力和压力较大,不仅要协调市级层面的行政执法功能权限,还要与镇一级相互配套衔接,在整合一部分市镇两级层面的行政执法权限之后,有些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缺乏有效的组织指挥,结构和体制五花八门,行政执法也是各行其是,在当前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体制下,工作成效难有提升。对中山市现行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研究,并提出进一步的深化措施和对策,对推动中山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乃至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提供有效的借鉴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