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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信访制度作为我国特殊的救济和监督制度在司法外为信访人提供了一条救济和监督的途径,但最近几年,随着全国信访总量的不断增长,信访工作领域内的矛盾不断凸显出来,有关行政信访制度的改革也就成了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信访制度究竟应当是废除还是改革?如果要改革,应当朝哪个方向改,应当如何改?这些都是学术界讨论和研究的课题,也是实务界非常困惑的问题。笔者从信访制度现行制度的构建、存在的理由和发挥的社会功能着手研究,试图揭示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和造成问题的原因,以期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方案。通过制度自身的完善和整个社会法治建设的发展使其继续发挥应有的作用。基于此,全文共分成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行政信访制度基本理论的阐释,作为本文研究的起点和前提。首先,在比较分析相关学者对行政信访的概念界定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自己对行政信访的含义的理解;其次,对行政信访制度的发展沿革进行了梳理,将其分为六个阶段;再次,对行政信访制度存在理由进行了分析,认为其具有社会安全阀的潜质、具有坚实的法治基础、同时符合传统文化的理念;最后对行政信访制度所具有的功能进行了相关介绍。第二部分对行政信访制度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首先,基于《信访条例》规定的框架对行政信访制度进行了介绍;其次,指出了我国行政信访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诸如信访受理大量越位,闹访、缠访严重,越级访、反复访屡有发生等;最后,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如制度不健全、信访机构缺乏统一协调机制、信访监督力度不够等,因此我们需要对制度进完善,使其在正确的轨道上发挥功能。第三部分则对行政信访制度完善方向提出了合理化建议。首先《信访条例》已经为我们的制度自身完善提供了方向,因此笔者提出相关制度的完善途径,包括听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访终结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等的完善;其次,通过外部环境的完善促进行政信访制度自身的发展,主要包括加强立法、整合现有信访资源、促进司法独立、发挥社会监督机制的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