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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是人生命中的一个阶段。我国人口健康水平是伴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科技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而逐渐提高的,死亡率也因此有所下降,人口的平均寿命比解放前增长了一倍,达到70岁左右,接近较发达国家的水平。老年人口的增加不可避免的使我国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也使我国在经历了人口基数膨胀的冲击之后又面临着一场人口老龄化的"银色浪潮"的冲击。随之而来的,就是社会孤老问题、农村养老问题等。从古至今,尊老敬老是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我国历史上,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历代统治者都曾经采用过一些办法和措施对老年人进行帮助,保护他们的权益。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解决农村大量贫困、孤老的老龄人口的基本生存问题,国家颁布实施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提出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老龄化不断加剧,为了维持社会秩序稳定,为这些社会边缘人民解决生存、生活问题,国家和政府做出了不懈努力。国家及江苏省政府目前通过出台一些关于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政策,例如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等来解决"五保"供养资金不足的问题。常州市属于江苏省较发达地区,经济不断发展,居民收入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社会救助能力也不断提高。常州市地方政府也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来解决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问题。常州市民政局制定出台了《常州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该办法。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通过增加老年人的生活补贴,改善老年人的饮食条件、居住条件,医疗条件等来改善老年人的生活条件。另外,农村"五保"对象也备受社会的关怀,其供养服务机构的设施也逐渐完善,供养水平也不断提高。当然其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例如,"五保"供养机构管理秩序混乱,管理机构的服务人员的总体水平还有待提高;这些"五保"对象的档案材料的管理还不到位;社会力量对于"五保"对象的关心和帮助还需进一步加强;此外,"五保"对象的精神生活没有受到重视,精神生活匮乏导致了这些对象的社会认同感低,不利于更加健康的生活和养老。上升到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在类似于常州这样的中小城市的落实和发展,笔者认为不仅在立法及政策层面存在一定的缺陷,而且在实施该制度时其权利和义务主体方面也存在不足。另外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社会保障体系存在不足。最后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通过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法律及政策落实机制、强化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主体的责任意识以及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的社会服务保障体系等为存在的问题提供一些解决建议,更为类似于常州这样的经济中等发展中城市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