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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语义是语言中常见的语义类型,在汉语中同样如此。事件分析是语义分析常用的视角,本文采用双事件分析模型分析致使语义。我们认为语法是规则系统,是由一系列条件命题组成的集合。研究贯彻这一观点,从致使语义的本体范围界定出发,分析致使语义的结构特征,再到致使语义的话语表征形式,直至根据不同交际意图完成对致使语义话语形式的调用从而产生交际意义。全文除了绪论和结语部分外,共分为5个章节:绪论部分介绍了选题的缘起和研究意义,并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从致使范畴、致使语义、致使表达以及致使的语用研究几个方面归纳研究现状,指出目前研究存在的问题。另外,就研究的总体思路,研究方法和语料来源等问题也进行了说明。第1章致使语义范畴性质和特征。本章阐释了研究所持的语言观和几个研究需要界定的概念和关系,分别是致使语义、致使事件和致使事件与动词。我们重点界定了致使语义范畴的内涵、概念图示等问题,将致使语义缩小在共时层面两个事件的关系和主动致使的范围内。研究还从事件角度区分了致使语义与可能混淆的因果语义的差异和联系,从而明确了研究的外延。该部分还就结果要素在单一事件和复合事件中的理解进行了说明。致使语义范畴具有行为性、复合性和整体性的特点。其中,行为性分为显著性和蕴含性两个部分,显著性主要排除了动作动词在语义上蕴含致使结果的情况,蕴含性则指致使结果可以单向蕴含致使关系。复合性则分为共享元视角和传递性视角。整体性特征是指所有的事件要素都要放在致使事件的大框架下进行解读而不能脱离。第2章致使语义范畴的结构分析。结构分析部分研究将致使语义按照事件处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致使前事件和致使后事件,并将每一个事件分别从结构和语义两个角度进行分析。致使前事件多数情况下提供致使关系表达,由事件动词充任,而致使前事件中的致事则来源多样。致使后事件提供役事和致使结果。第3章致使语义范畴的表现形式(上)。致使关系是确定致使事件的核心要件。该部分从形式表现类型,形式表现层级和表现形式样态三个方面阐释。其中融合了语言层面的表达形式:词和话语层面形式——词的组合两个部分。在话语形式类型中,研究通过事件元的视角将致使前事件可能存在三种情况与致使后事件可能存在三种情况进行匹配得出了可能存在诸种情况。致使关系表征层级主要分为三种:词汇层面,主要指使动动词;单句层面,主要是使令义动词和词的组合形式;句群层面则主要靠标记词或者“意合”理解。上述三个层次的表征在“样态”一节具体的阐述为:使令动词、使动动词、兼语格式、动结粘合式和动结组合式等几种情况。第4章致使语义范畴的表现形式(下)。话语形式是从实际交际中截取的会话片段。我们从事件角度将谓词分为前事件来源、后事件来源和双事件来源三种,分别考查不同来源的谓词与几种常见句式之间的关系。并以“致事事件、致使关系、役事和致使结果”为基本单位考查他们排布顺序的可能性和标记性。从可能的24种情况看,研究发现致使关系倾向于与致使结果合用,役事和致使结果倾向于一处表达,致事、致使关系和役事也容易聚集等。最后,我们还发现了前事件和后事件间表义形式的相互转换和单句与复句之间表达转换。第5章致使语义的话语实现机制。句式是语言使用者根据交际目的调用话语形式的结果。断言类言语行为与致使语义关系表达最为密切。从静态角度看句式调用主要是从新旧信息排布和致使关系特征两个角度,而致使关系特征部分又分为自控度视角、直接/间接致使视角和表达规约化。自控度视角又分为致事对役事和致使关系的控制、役事对致使结果的控制。这就要求致事和役事具有[+生命度][+意志力]的属性。在对诸种致使关系表达类型比较看,单句内致事对致使结果的控制度会形成大致如下序列:“使动动词>动结粘合式>动结组合式>使令义动词>兼语格式”。从动态角度看,表达者先行选择事件动词和役事对象,进而产生选择的表达,在真值不变的情况下句式则要根据诸多因素进行对语境的顺应,最为基本的两种是信息传递顺序和话题连贯两个视角。结语部分从语义范畴入手,从语义结构到致使语义表现形式,再到对话语形式的调用,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并指出存在不足和缺陷,以及在今后的研究中可以继续拓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