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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国家稳定的基石,且自古以来都是我国政府和民众关注的重大问题。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地域广大、人口众多的国家来说,粮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农业和农村生产力虽获得了极大地解放,但粮食问题仍是制约着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而粮食分配在集体化时期的任何一个阶段都是农民关注的头等重要问题。1958年,随着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大力推进,人民公社成为了中国广大农村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并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人民公社时期,粮食分配制度更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不仅突出体现了时代的特点,其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粮食分配并不只是针对社员的分配,准确地讲,它是指公社基本核算单位如何在国家、集体、和社员之间进行分配。本文利用北方乡村闻喜县C村大队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至八十年代的会计资料(重点是对账册、报表的统计研究)及村庄相关档案与田野访谈相结合的方法,研究集体化发展的后期至解体阶段C村粮食分配制度,来呈现出这一时期人民公社体制下的粮食分配情况,且试图分析其原因并作出相应的评价。研究表明,在村庄集体粮食的分配中,人口、劳动的比例和国家政策存在一定的差距,人口仍然是粮食分配的基本依据,但具体到每个家庭,情况则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