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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经济迅速发展,各地旧城改造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城市拆迁浪潮不断掀起。城市房屋拆迁是一项复杂的利益博弈活动,它涉及到政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三方主体。实际工作中,被拆迁人在行政与民事双重压力下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这导致暴力拆迁、野蛮拆迁经常发生,甚至演变成极端的拆迁矛盾和冲突。作为征用城市建设用地主体和宏观协调的政府对此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也暴露出了政府工作的不足以及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责任缺失问题。本文收集了国内外有关房屋拆迁和政府责任的大量文献,探寻发达国家或地区可借鉴的成熟经验进行相关性对比研究。本文从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政策、法规、实际工作程序出发,阐述了当前拆迁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和权责关系。并且在此基础上研究分析了其中的各参与主体从各自不同的利益角度出发对拆迁活动所造成的影响,尤其是政府在房屋拆迁工作中的所造成的责任缺失现象。本文基于现状和成因的详细讨论,提出构建以责任制度与伦理意识高度统一的现代责任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责任政府在制度构建上,要求科学合理界定公共利益,明确规定政府职能,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被拆迁人参与的权利保障机制以及完善政府责任控制建设等等;在精神构建上树立全新的责任行政和法治理念,核心是要求以公平与正义为公共行政伦理的基本精神。通过上述责任政府的建设,本文最后描绘出了责任政府管理下的良性房屋拆迁关系模型,以便化解城市房屋拆迁的各种矛盾,实现各拆迁主体间的利益均衡,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一个政府只有树立起正确的责任观念,明确其自身的责任,并且在实际中认真积极地履行这些职责,才能在真正意义上成为责任政府。建立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已经成为社会的强烈诉求和普遍共识,只要它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那么它必定也是民主的、法治的和公平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