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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是我国当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既是我国司法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符合我国司法进程的发展规律,同时也是我国司法改革必须面对的课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新一轮司法改革针对司法责任制改革也提出了具体的指导原则。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在制度层面和实施层面都显现出与目前司法实践需求不相符的地方。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完善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如何完善法官错案责任制成为司法改革研究的重要课题。为了达到制度设计的预期效果,法律本身要有足够的能力来应对来自各个方面的权力滥用或误用。本文选题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与法理意义。论文第一章界定与分析了有关法官错案责任追究的基本概念,包括:法官错案、错案责任、错案责任追究的内涵与分类。通过对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概念的界定,理清论文探讨的范围,为进一步对司法现实进行理论分析提供了逻辑工具。论文第二章对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实证考察,通过对国内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历史沿革和现状的考察以及对域外法官责任制度的考察,总结存在的各种现实问题。由于我国目前处于特殊的社会转型时期,在审判实践领域,司法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滥用职权,错案的发生屡见不鲜,尤其是刑事错案,对于树立社会的司法权威和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目标是要求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都能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只有司法公正才能够真正给予民众切实的安全感。而法官作为司法活动的主体,其素质和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具体案件能否得到公正的审判,相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的保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能否得到有效的维护。论文第三章,根据对问题的原因的分析,结合我国目前司法改革对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和司法改革取得的最新成果,提出了完善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议,具体包括:完善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统一法官错案的认定标准、合理设置法官错案责任追究的启动程序、完善法官错案责任追究的救济机制以保护法官的合法权益,以及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去行政化改革的具体建议。从而对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的完善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