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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建设,是现代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我国“政府—单位”的二元社会体制逐步解体,社会成员的“单位”属性逐渐减弱,“单位人”开始逐渐转变为“社会人”,城市社区的地位与作用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传统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逐渐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和治理的需要。加强社区建设、深化社区自治组织体系与机制创新、全面推进社区自治显得十分重要。在此背景下,城市社区自治概念应运而生。城市社区自治是由政府推动,为适应政府体制变革和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而发展起来的。社区自治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政府管理与社区自主管理的简单割裂,也不能简单的理解为社区自治组织的自主管理,要考虑多种因素,排除外部力量的强制性干预,社区自治的主体强调政府、社区组织、居民三者进行合作,共同治理社区公共事务。国内学者在吸收西方现代社区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对社区的治理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形成了百家争鸣的态势。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模式,加强了街道对社区的综合治理能力,提升了居委会的社会地位,培育和发展了社会中介组织,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社区管理制度。但是,我国的社区自治整体起步较晚,理论和实践经验还不足,呼和浩特城市社区自治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本文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入手,以呼和浩特新城区新华社区为例,对呼和浩特现阶段的社区自治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在分析其自治问题产生的原因基础之上,积极探索一套适应当前社区自治建设的管理体制。本文主要介绍了选题依据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思路和方法等;对城市社区自治的理论进行了阐述,界定了社区、社区治理和社区自治的概念,介绍了城市社区治理的理论基础。在理解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含义的基础之上,对美国的“社区自治”模式、新加坡的“政府主导”模式、日本的混合治理模式进行阐述,对我国典型的沈阳模式、上海模式、青岛模式进行分析。文章以新华社区为个案,对呼和浩特城市社区自治问题进行研究。在介绍呼和浩特城市社区建设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新华社区自治的现状和自治过程中产生的问题,针对问题探求原因。通过对社区自治组织体系设计与机制创新进行研究,提出了呼和浩特市社区自治治理模式的选择和完善途径。本文认为,健全社区自治制度、理顺政府职能、发展和完善社区参与机制、培育社会中介组织等措施可以有效提升社区自治的整体水平和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