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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作为腐败现象中最突出的一种,有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表现形式,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发展的进程。为了适应反腐倡廉的需要,反腐败机制需要与时俱进,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完善了监察机制,但预防机制还有待改进。我国的反腐败进程在不断向前,政策方针也在不断改进,从标本兼治到综合治理,从惩防并举到注重预防,这一进程也彰显了我国对反腐败的重视和获得的成效。我国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规定,除了根本大法中的原则性规定,还散见于公务员法、刑法等法律规范中,而本文主要探讨的是专门的职务犯罪预防立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想顺利发展,可以从完备的预防职务犯罪法律体系、明确的预防职务犯罪机构、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措施这三方面入手,而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预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我国可以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避免在同样的问题上走弯路。从党的十九大报告来看,接下来的时期我国依旧会充分发挥职务犯罪预防立法在反腐败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夺取反腐败的压倒性胜利。本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本章内容主要阐述:我国职务犯罪预防立法研究这个题目的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以及国内外目前关于职务犯罪预防的研究现状,对预防理论进行梳理,分析预防的重要性,发现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总结经验。第二部分,职务犯罪预防的理论基础。本章内容主要阐述:职务犯罪的基本理论,包括职务犯罪的概念、具体特征和种类;以及从社会和个人两方面分析职务犯罪的成因;然后论述预防职务犯罪对我国的现实意义。第三部分,当前我国职务犯罪预防立法分析。本章内容主要阐述:梳理我国从古至今关于职务犯罪预防立法的历史发展;接着探讨职务犯罪预防的立法意义,以及预防法的法律属性;然后简单梳理目前我国与职务犯罪预防相关的法律;最后论述目前我国职务犯罪的预防立法体系,包括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的立法,并分析这些立法的位阶问题。第四部分,我国预防职务犯罪立法存在的问题。本章内容主要阐述:从立法体系、预防机构、预防措施等方面加以分析,发现我国现阶段预防立法存在的问题。我国预防法律体系缺少国家层面的立法,地方立法也存在立法条件、协调、实施等问题。地方立法的不统一和预防机构的不明确也给预防工作带来不小的障碍。预防措施也存在监督机制效力不够、重打击轻预防现象严重、舆论监督没有程序保障、社会民众参与程度不够等问题。第五部分,我国职务犯罪预防立法的完善。本章内容主要阐述:首先,树立科学的职务犯罪预防立法指导思想;其次,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立法体系;再次,选择合适的职务犯罪预防立法模式;然后,构建职务犯罪预防立法基本内容,包括预防主体和客体、预防机关、预防机制、法律责任及救济方式;最后,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措施,包括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举报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社会参与制度、信息共享和宣传制度。值得一提的是,监察法的出台,对我国职务犯罪预防立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做好预防立法与监察法的衔接工作,有利于我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