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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问题束缚着人的自由,困扰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一直是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的短板和痛点。2020年后,伴随着绝对贫困的消除,我国的反贫困事业步入一个新的阶段——相对贫困的治理。现阶段,我国仍面临相对收入差距扩大、收入不平等程度加剧及收入相对贫困形势严峻等诸多现实问题,日益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道路上的绊脚石。因此,深入开展相对贫困的研究,不仅有助于党和国家深度把握我国城乡家庭的相对不足状态及区域内部、区域之间的发展差异,为后小康时代的可持续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价值洞见,与此同时,这既是中国共产党缓解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国共产党实现发展成果让全体人民共享的客观要求,更是中国共产党兑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承诺。新时期,作为我国反贫困事业的进阶,相对贫困的识别标准与治理对策需要更为注重“质”和“量”的多维度升级,单一收入维度识别标准的局限性必将进一步凸显,贫困的识别标准应更多地体现“相对不足”的内涵。为此,建构我国多维相对贫困的指标体系、识别标准,探寻其影响因素及构建治理机制,显得尤为必要而迫切,是对巩固现阶段我国扶贫成果及深入探讨我国相对贫困现状与减贫历程的强有力回应,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那么,我国多维相对贫困的指标体系与识别标准该如何设定?我国多维相对贫困的状态到底如何?我国多维相对贫困的影响因素又是什么?又该如何实现我国多维相对贫困的长效治理?本研究正是基于政界、学界所关切的、需要深入探讨的系列问题,展开研究。本研究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采用文献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结合“文献分析—理论分析—实证分析—对策分析”的研究技术路线,以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为分析视角,探讨现阶段我国相对贫困治理的相关问题,即探讨我国相对贫困的指标体系、识别标准、影响因素及治理机制。在阐述本研究的背景、意义、目标、内容和方法、核心概念界定及回顾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从可行能力视角构建本研究分析框架:测度可行能力的缺失状态—解释可行能力缺失的影响因素—提升可行能力的治理机制(见第1、2章)。本研究包含以下主要内容与结论。一是我国多维相对贫困指标体系的构建(见第3章)。在可行能力理论基础上构建我国多维相对贫困指标体系,包括指标体系构建的依据与原则、维度(指标)选取、阈值、权重设定及贫困类型的判定标准。结果显示:(1)我国多维相对贫困指标体系的研究呈现三大特点。首先,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严格从我国的客观实际出发;其次,指标体系构建过程遵循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最后,充分借鉴与吸收现有学者的优秀研究成果。(2)基于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构建包含收入与福利维度的我国多维相对贫困指标体系,具体包含5个一级维度,8个二级维度和15个三级指标。(3)参照国内外收入相对贫困标准、相对贫困的内涵与我国国情设定各指标阈值,并利用人工神经网络方法对各个维度(指标)权重进行赋值,最后按照指标剥夺数量将我国多维相对贫困划分为边缘型、轻度型、一般型和严重型四种类型。二是我国多维相对贫困的测度(见第4章)。使用AF方法,结合2014年、2016年和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对我国多维相对贫困进行测度。结果显示:(1)我国多维相对贫困问题比较突出,但遭受极端严重剥夺的多维相对贫困家庭数量相对较少;农村地区的多维相对贫困广度与深度均高于城镇地区;全国、城乡、四大经济区域、各省份的相对贫困率与贫困指数总体上呈现了“先降低,后上升”的趋势。(2)四大经济区域多维相对贫困程度基本与经济发展水平保持了一致的规律;四大经济区域中处于经济欠发达的区域更容易遭受指标剥夺而陷入多维相对贫困之中;部分省份与区域分解的结果不一致,存在处于相对发达区域的省份的多维相对贫困程度较高的情况;我国多维相对贫困表现出显著的非均衡性,并存在省份(区域)多维相对贫困极化现象。(3)15项指标贡献率由高到低可划分为四个档位:第一档为可支配收入指标;第二档为受教育年限、健康水平、医疗支出指标;第三档为住房条件、组织参与、金融资产、入学青少年、工作保障、工作满意度与信息获取指标;第四档为信息沟通、言论权益、耐用消费品与水电气指标。(4)我国主要为边缘型、轻度型与一般型多维相对贫困;农村样本四种贫困类型数量及人口占比均高于城镇样本。三是我国多维相对贫困的微观影响因素(见第5章)。以“个体—家庭—结构”作为微观解释变量,以四种多维相对贫困家庭为被解释变量,使用logit模型探索我国多维相对贫困的微观影响因素。结果显示:(1)从个体层面上来看。户主教育水平越高、身体健康水平越好、婚姻关系越稳定,抵御多维相对贫困的力量就越强,从而陷入多维相对贫困的几率越低;男性户主在抵御多维相对贫困方面并不占据绝对的优势,女性户主同样也具备一定的性别优势。(2)从家庭层面来看。农村、西部及东北区域家庭人口规模越多越容易遭受多维度剥夺而陷入贫困之中;老年人数量越多的城镇家庭及西部与东北区域家庭陷入多维相对贫困的概率高于农村及东部、中部地区的家庭;家庭失业人数越多,越容易陷入多维相对贫困,以边缘型与轻度型多维相对贫困为主;东部与中部地区相对更容易因失业而增加陷入多维相对贫困的几率;社会关系越好的城镇、东部、中部及东北区域家庭更容易脱离多维相对贫困状态。(3)从结构层面来看。农村家庭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家庭更容易陷入多维相对贫困;贫富差距越大就越容易陷入多维相对贫困,城镇家庭受到贫富差距变量的影响则更为显著;家庭所在的环境能够对我国多维相对贫困具有较为显著的正向影响。四是我国多维相对贫困的宏观影响因素(见第6章)。以“五位一体”(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板块)作为宏观解释变量,以各省份在指标剥夺数量为5/15时的贫困指数为被解释变量,使用地理探测器模型与探索性时空交互模型探寻宏观影响因素。结果显示:(1)五大板块的驱动效应都较高,文化板块和社会板块是我国多维相对贫困的主要驱动因子;城乡与四大经济区域的驱动因子存在一定的异质性与波动性。(2)五大板块的因子的交互作用均属于“双因子增强型”,政治和经济板块、政治与生态板块、经济与生态板块的交互作用最为显著,平均达到68.09%、47.09%和44.42%。(3)我国省域多维相对贫困格局具备显著地随时间演化规律。时间路径的相对长度呈现出由东部向中部、东北、西部逐渐上升的变化趋势;时间路径的弯曲度在总体空间分布上呈现以西南和东北为高值区向周边递减的变化格局;时空跃迁结果表明我国省域多维相对贫困的路径依赖特征较为明显。(4)邻接省域之间多维相对贫困演进过程存在一定程度的时空竞争,我国在缓解多维相对贫困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省域协同治理。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构建我国缓解多维相对贫困的长效治理机制(见第7章)。我国多维相对贫困长效治理机制包含多维相对贫困的治理思路、治理原则、治理路径和治理对策。(1)坚持分类治理(分城乡、四大经济区域、省份和边缘型、轻度型、一般型、严重型四种贫困类型)、协同治理(城乡协同、四大经济区域协同、省份协同、标准协同、政策协同和多主体协同)和多维治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板块)的治理思路。(2)坚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中心、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和以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为核心的治理原则。(3)以五种工具性自由为治理路径,切实保障个体的政治权益、不断提高个体的经济条件、有效增加个体的社会机会、持续完善个体的防护性保障与透明性保证。(4)以提升个体可行能力为内容,实行以个体为核心、市场为平台、社会为依托、国家为主导的协同治理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