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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处于包含竞争者、供应方、买方和利益相关者的价值网络中。同时,组织与它们中的一些成员形成了一种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称之为竞合的互动关系,即相互合作以共同创造价值,同时相互竞争以分割价值,竞合关系本质上是参与者相互间的竞争和合作发生于同一时间的一类组织间关系。随着世界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组织生存于中的环境日益变化和不确定,很少有组织能独自拥有应对内外诸多不确定因素的所有资源,组织需要更多地通过与外部组织合作来寻求互补性资源及共同从事某项活动,以实现目标利益及增强竞争力。同时研究也表明不论是否建立在竞争者之间,很多合作关系在一段时间后以失败告终。组织之间“需要合作但难以合作”的两难困境促使很多学者探讨合作伙伴的选择及组织间关系的治理以改善合作关系。但现有研究存在着一些进一步发展的机会,例如:(1)现有的竞合研究似乎忽略了区分比较组织和竞争者形成的竞合关系与组织和价值链上成员形成的竞合关系的异同;(2)目前对竞争对手之间的合作关系的研究更多地是基于“我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利益目标走到一起来了”的追求共同利益的部分,而忽略了“当走到一起的目标实现后,我们还会回到五湖四海”的个体利益最大化的本质,即没有深刻地揭示和响应于价值网络中两类不同的竞合所代表的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合作是暂时的,竞争是永久的”;和“合作和竞争均衡时,合作是可以长久的”;(3)目前对价值链成员之间合作关系的治理主要关注于合同治理及关系治理,似乎缺乏探讨在法律和关系之间的制度化治理。为了弥补这些研究不足,本研究着眼于价值网络,探讨主体组织与价值网络成员形成的两类不同结构的竞合关系及其治理问题,这两类不同结构的竞合关系分别为:(1)横向竞合关系,即主体组织与竞争者形成的竞合关系;(2)纵向竞合关系,即主体组织与价值链成员形成的竞合关系,进一步可划分为组织与渠道成员的竞合关系和组织与供应链成员的竞合关系。具体来说,本研究包含三个研究问题:第一,不同结构的竞合关系之间在哪些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第二,基于不同竞合结构之间的差异性,如何构建关系治理绩效评估指标,如何选择或构建不同的治理机制以设计相应的治理模式,从而实现主体组织对关系价值的期望目标?第三,从交换的视角来看,纵向关系在兼含经济交换和社会交换的特性方面相似于层级组织,是否可以参考层级组织中制度化治理方式,在主体组织注重关系建设的前提下,构建实施制度化的治理机制,从而更好地发挥合作关系的功能和优化纵向关系经济绩效?本研究基于对现有文献的广泛和深入的学习,将竞合理论与组织间关系理论相结合,运用交易成本、资源、知识、博弈及社会交换等理论思想,对上述三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选择美国、欧洲和亚太地区的组织进行了问卷调查,应用SPSS15和AMOS7对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所获得的的研究实证结果及创新发现如下:(1)在竞争者之间的竞合与价值链成员之间的竞合关系比较方面通过研究我们发现,价值网络中横向竞合关系和纵向竞合关系这两种不同结构的竞合关系在影响关系的重要因素方面存在着显著的不同。这些因素包括了动机、关系目标、价值创造和价值分割的互动过程等方面。例如,在形成竞合关系的动机方面:主体组织与竞争者之间的合作是为了获得自身所缺乏的、而在短期内又难以从组织内部发展起来的资源包括知识和特定的能力。而主体组织与价值链上成员之间的合作动机是基于组织业务策略和战略策略的考虑,将价值链上一部分价值模块外包。这些研究结果将为价值网络中不同结构竞合关系的治理研究奠定基础。(2)在价值网络中不同结构竞合关系的治理方面本研究提出了针对价值网络的“竞合结构-治理模式-治理绩效”的S-G-P理论框架,基于美国、欧洲和亚太地区167组织的近500份样本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本研究探讨了针对价值网络中两类不同结构的关系,如何构建关系治理绩效评估指标,如何选择或构建治理机制以设计相应的治理模式,从而实现主体组织对关系价值的期望目标。我们发现,两种竞合结构所要求的治理模式显著不同。例如:针对主体组织的战略目标,对于组织与竞争者之间的竞合关系,组织采用的“知识获取”治理机制正向影响主体组织对合作关系战略目标价值实现的满意度;而对于组织价值链上成员之间的竞合关系,组织采用含“伙伴选择”及“关系契约”治理机制的复合模式,各治理机制正向影响主体组织对合作关系战略目标价值实现的满意度。如果针对主体组织的效用目标,对于组织与竞争者之间的竞合关系:企业采用含“伙伴选择”、“正式契约”及“关系契约”治理机制的复合模式,各治理机制正向影响主体组织对合作关系的效用目标价值实现的满意度;而对于组织与价值链上成员之间的竞合关系,企业采用含“伙伴选择”及“关系契约”治理机制的复合模式,各治理机制正向影响主体组织对合作关系的效用目标价值实现的满意度。(3)以渠道为例的纵向竞合关系治理方面针对纵向竞合关系一类的主体组织与渠道之间的竞合关系,探讨了在主体组织注重关系建设的前提下,如何构建包括明确成文的规则和未明确成文的惯例等制度化成分的治理模式,以更好地发挥渠道的功能从而最大化渠道关系治理的经济绩效。我们发现委托方所采取的不同治理机制将会对代理方的角色绩效有不同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将会受到代理方“非经济满意度”的调节。具体来说委托方采用“非强制影响”治理机制正向影响代理方的角色绩效;采用“渠道规则执行”治理机制负向影响代理方的角色绩效;采用“业务能力选择”治理机制正向影响代理方的角色绩效;而以代理方“非经济满意度”所代表的关系质量对“非强制影响”治理机制影响绩效的效果有负向调节作用、对“渠道规则执行”影响绩效的效果有正向调节作用。尽管价值网络中不同结构竞合关系的比较及相应治理模式的研究是探索性工作,课题所涉及的问题较多也较为复杂,但经过分析,本论文将研究内容集中于围绕“竞合结构->治理模式->治理绩效”的主线逐步深化。该主线具有一定的理论突破价值和现实意义,它丰富了对价值网络中竞合关系和组织间关系治理的研究探讨,同时也对组织形成其竞合关系的战略决策过程、以及形成关系后进行有效治理的实践活动提供了一些理论指导,从而为组织通过形成竞合关系并对其有效治理、以实现其经济目标和建设核心能力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也为将来的进一步研究打下了基础。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注意展示主要探索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把握了论文的范围和深度,但因各种因素限制,全文仍存在诸多不足,第七章对不足进行了反省并对将来的研究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