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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亚里士多德首次提出“市民社会”至今,市民社会概念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古典市民社会概念、现代市民社会概念以及当代市民社会概念。其中,现代市民社会概念是一个承上启下的过程,有着丰富的内涵。黑格尔第一次将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分离出来,研究市民社会的具体内容,分析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问题,开辟了现代市民社会概念的新思路。马克思则在继承与批判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基础上展开自己的理论论证,分析出市民社会所具有的不同规定性。本文将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研究方法,从市民社会理论的渊源出发,研究现代市民社会概念的两个重要研究者,即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探求两位大哲学家市民社会理论的逻辑构建及历史承继关系。并指出二人市民社会理论的不同源自于二人生活环境以及由之导致的不同视域。本文的创新点在于,认为西方市民社会理论的发展具有一贯性,是不断抬高市民社会重要作用的过程。而马克思后期用“生产关系”取代“市民社会”,不是对市民社会的彻底放弃,相反,却是对市民社会的更细微的剖析,对市民社会作用的更进一步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