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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伴随着经济活动的多样化发展,出现了各种滥用公司法人格侵占公司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虽然我国在最新的《公司法》中,以原则性法条规定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对规制股东滥用独立人格的行为具有一定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滥用行为呈现多样性,传统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表现出了一定的局限性。由此公司法人格否认的反向适用应运而生,而我国立法在这方面的规定却是一大空白。因此,为了弥补传统适用的不足,完善我国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有必要对公司法人格否认的反向适用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关于反向适用的研究国内学者鲜少涉及,故可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本文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了解国内外此课题的研究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首先介绍了反向适用的概念和顺向适用的关系及其在我国的相关规定,而后在借鉴美国“反向刺破公司面纱”先进理论和有关案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论证了我国立法确立反向适用的必要性,并对反向适用的基本问题进行了分析,包括原则性法条规定、具体要件设置、法人反向责任和举证责任。接着,结合我国司法实践,阐述了一人公司、母子公司和姐妹公司三种具体情形下公司法人格否认的反向适用,涵盖了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最后,在结语部分提出了有关立法的建议。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反向适用的概念和与顺向适用的关系,并介绍了国内有关学者对反向适用的不同观点。本文认为我国公司法并无相关法条直接规定了公司法人格否认的反向适用,是我国立法上的一大空白。第二章阐述了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反向适用的必要性。从理论层面来讲,反向适用具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能保护股东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且能弥补传统适用中的不足;从司法实践层面来讲,我国已存在相关判例需要反向适用并且已有法官适用此制度进行判决。第三章对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反向适用的基本问题进行了分析。作为成文法国家,我们需参照传统适用以制定法模式对反向适用作原则性规定。而后从主体要件、主观要件、行为要件、结果要件和因果关系要件五个方面具体阐述了反向适用的要件设置,使得能更好地适用于个案中。并对公司法人的反向责任、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进行了探讨。第四章从司法实践层面分析具体情形下公司法人格否认的反向适用,包括一人公司、母子公司和姐妹公司。针对这些具体情形下的特殊问题,结合国外先进经验和我国司法实践情况,提出了具体适用上的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