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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政府采购业务将会剧增,这给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也对中介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介机构要适应形势的需要,强化自身的服务意识,提高代理业务的服务水平,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出特有的作用。同时,中介机构要建立“品牌”效应,使自身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得到迅速发展。笔者正是通过对政府采购招标组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权利、义务加以说明和完善,从而使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程序规范化。作为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重要一环的评标方法的选择,笔者经过验证选用了综合加权平均差价法。当然,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同样需要一个严格、适时的审计监督体系。 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章,绪论。介绍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实施现状和本文的研究思路及方法;第二章,我国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建立的必要性。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政府采购制度发展和自我完善的要求着手,阐述了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中介性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必然性。第三章,当前我国政府采购招标组织存在问题分析。分析了政府采购招标组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招标失败、价格战和腐败问题。第四章,我国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构建与完善。提出了我国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具有的资质,具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其工作程序。并创造性的提出了综合平均差价法,很好的解决了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价格战问题。第五章,我国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审计监督体系,来解决采购过程中存在的招标失败问题和腐败问题。最后是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