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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论述对象是中国近代股份制企业的家族特性。众所周知,从1850到1950年间,在世界经济范围之内,企业组织形式经历了一个纵向一体化的成功阶段。对照近代中国历史,这一百余年时间里,中国已渐渐被纳入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开始了艰难的近代化历程。作为先进的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制,与世界上其它发展中国家相似,是从外部移植而来的。西方股份制的起源是一个自生自发的过程,相关的正式约束如法律制度等伴随股份制的演变。但在中国,股份制虽早有发源,但却一直缺乏正式制度的约束,也未能够自发演变为社会化程度很高的企业组织形式,更不要说能在传统社会全面推广开来。作为一种移植而来的先进企业制度,近代中国的股份制企业在资本构成、管理体制以及企业家精神方面都体现出了浓厚的家族特色。对于这个问题,已有的文献虽有涉及,但均未进行过较为深入系统的研究。本文认为,在股份制移植入近代中国之后,由于近代社会中非正式约束的影响,使它呈现出与西方股份制不同的特色,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家族性。不仅如此,近代中国企业制度演进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家族企业阶段。这一现象在世界各国的企业发展过程中都存在,但中国企业的家族性却有着超乎寻常的影响力。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本文试图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和社会学理论,对近代股份制的家族特性作出了解释。认为近代企业家之所以会选择家族企业这种制度,是因为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家族式经营最能体现交易费用的节约。本文从近代中国社会的信息特征出发,论证了近代中国家族式的管理降低了道德风险的发生可能,而使家族特性长久存在的原因则是中国社会的家庭伦理。全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究这一特性对中国近代化过程的影响。本文的创新之处体现在选题和研究方法的创新之上。全文的导论部分介绍了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提出了近代股份制企业的家族性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