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明代巡检司,作为府州县下所属的最基层的治安管理机构,对于维护基层社会秩序与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明代江西巡检司设置与分布上具有一定的特点与规律,设置时间主要集中在洪武、宣德时期,又以洪武年为重。分布上呈现明显的区域集中,主要分布在南昌、吉安、赣州三府。巡检司在巡逻盘诘、缉捕盗贼、打击私盐、私茶、盗矿等问题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除此之外,还承担着一些非职能性的工作,比如代征商税、教化地方等。巡检司的考核,对于吏员出身的巡检以及半农半兵的弓兵过于严厉,巡检很难完成任务,这对于本就缺少上升通道的巡检来说无疑雪上加霜。明中后期,随着巡检司巡检与弓兵自身的无赖化,地方乡兵、民壮等崛起,巡检司更加不受重视。在内因和外力的作用下,巡检司制度走向了衰败,进而使基层管理失控。对于明代江西地区巡检司的设置以及分布的研究,对巡检司时空分布规律的分析与总结,可以为进一步的研究地方治安管理方式,以及明代江西地方控制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在绪论部分,说明本文选题的缘由以及意义,并对巡检司制度的研究作一个简单的学术史的回顾。第一部分,以江西十三个府为单位,以《明实录》、《明会典》、《明史》《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以及其他地方县府志为依据,对巡检的设置时间、地点、变迁以及设置的原因进行梳理,为下一步分析巡检司设置的时间与分布的特点和规律作准备。第二部分,分析明代江西巡检司分布的时空规律,发现江西地区的巡检司主要集中在南昌、吉安、赣州三府,这与南昌的地理位置以及经济商贸中心,以及赣州、吉安府的地形、盗贼多发,地方治安状况密切相关。第三部分,介绍和总结江西巡检司的职能,通过对职能的总结,发现巡检司的职能具有多样化、繁杂化的特征。第四部分,介绍巡检司主要组成部分,对巡检司的内部进行细化的把握。发现,巡检多出身吏员、俸禄微薄,几无出头之日,同时也揭示了弓兵的三种充任方式。巡检司虽官阶低下,但也有自己的衙署与配置,这为巡检司发挥作用提供了前提条件。第五部分,对巡检司与卫所、其他地方基层组织的关系进行分析,对巡检司的利弊进行客观的评价,指出巡检司在捕盗缉私,维持地方治安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巡检司制度在自身异变中与外力双重合击下走向了衰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