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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包括十国在内)石刻文献指在公元907年至979年(北汉灭亡)期间刻写在石质材料上的各类铭文,包括墓志、摩崖、碑铭、塔铭、造象记、功德碑、买地券等各类文体。作为五代时期的重要文献之一,石刻材料以其记述真实、时地具体、数量丰富、内容广泛等优点,具有考经证经、补史正史以及语言文字研究等多方面的价值。然而,五代时期的石刻文献,尽管自宋代欧阳修《集古录》以来,历代都有着录、整理与研究,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由於五代历史短暂,所存石刻十分零散,见存于各类论着、文集、期刊和各级文博单位中,有的实物或拓本获取十分困难,加之学界不够重视,所以目前还未见对其全面、系统进行搜集、整理的作品问世。因此,要利用五代石刻文献进行文史研究,首要任务是全面搜罗材料,并进行仔细释读和整理。 五代石刻尤其是墓志,有其特殊的文体样式和表达功用,在该文化语境下的某些用语的表现,值得专门关注,官制词语就是其中之一。所谓官制是历代对国家官署、官司的设置,官吏的(倭)任及其职掌、阶序、功爵、食禄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记录官制内容的词语即是官制词语。官制词语是汉语词汇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专用词语,在形式结构、意义生成、语义特征、语用表达等方面与普通词语不同,与其他专用词语如天文、地理、器物等也不一样。从语言学、词汇学和历史学等角度对官制词语进行深入研究,归纳其特征,揭示其规律,对于汉语词汇学、词汇史和历史学的研究都有重大价值,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出土文献整理与研究的品质。然而,目前学界对历代官制词语的研究成果还非常有限。本文拟以五代石刻文献为研究材料,对其中的官制词语展开研究。 通过对五代石刻语料的整理,发现官制词语不仅数量庞大,而且内容完整详细,所涉官制上及皇室、中央,下逮府、州、县各级。本文研究的五代石刻官制词语,并不仅限于五代时期新产生的官制词语,而是包括五代石刻中出现的所有官制词语。具体说来,既包括五代时期出现的官制及其记录这些官制的词语,还包括文献中出现的五代前各朝代产生的官制及其记录该官制的词语。有一部分官制词语尤其是记录下层吏职的词语,于傅世史籍中出现频率较低,甚至阙载,石刻语料正好弥补史书的缺陷。 综观五代石刻中的官制词语,有一部分是对前朝官制及官制词语的继承。盖因五代时期各割据政权更替频繁,所存时间短暂,来不及构建新的完整的官制系统,同时为了稳定政局,安抚前朝重臣,各短暂的朝代不得不继承前朝某些官制制度,而承载和记录官制内容的官制词语也得以沿用,由于有前朝流传下来的典章制度为基础,继承下来的官制词语更易为世人所接受和理解。但五代时期并非全盘继承前朝官制,也会根据社会的发展和时局的具体情况,以及政权建立和巩固的需要,对原有官制体系进行不断完善和变革,以适应新的形势,并由此产生出一批新的官制词语;还有一些则是对原有官制词语的内涵进行更新,从而出现同名异实的情况。总体上,五代官制词语以继承为主,创新为辅,这实际上是官制文化继承和发扬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官制文化延伸的反映。 随着历史进程的发展和语言表达的需求,官制词语一直进行着不同层级、不同方式的创新和变革,最为显着的表现便是官制异名的大量产生和使用。官制异名是指在构词语素、结构形式及构词理据等方面舆通用本名不同,而所指职官、所载官制内容相同的官制名称。官制异名与通用本名在外部词形上大多没有相似之处、没有重复度,需要仔细加以辨识。五代石刻文献中使用了大量的官制异名,一种官制异名多少不一,少则一二个,多则七八个,有的甚至多达十余个。如:“御史府”、“宪台”、“鸟集”、“乌台”、“柏台”、“宪府”、“谏省”和“夏台”,都为“御史台”的异名;又如,“兰台”、“兰省”、“芸阁”、“秘阁”及“玉堂”等,都是“秘书省”的异名。官制异名大多是利用旧有的语言材料作为构词语素,运用灵活的构词方式和多样的构词手段,产生出大量的新词,以负载特定的意义和概念。由於官制异名构词材料是旧有的,其原有意义总是或明或暗、有意无意地传递给新产生的异名词语,表现出汉语发展的连续性。虽然官制异名产生途径多元,构词方式多样,但也并非随意杂乱,而是有理可据,有规律可寻。每一个官制异名后面都具有深刻的历史文化背景,或以历代典章故实、经典语句、避讳现象、服饰制度、官署特征、职官品第班位以及职官所司为据,或与古人的崇古心理和联想思维密切相关。因此,表达相同官制内容的异名词语在产生时,汉民族丰富的历史文化渊源、深厚的文化内涵和文化心理,在异名词汇语义中得到集中的反映和存留,使得运用官制异名的社会群体并不感到陌生。官制异名的大量产生,满足了社会交际、思想交流以及情感表达对汉语词汇不同层面、不同表达方式的具体要求。 在语言经济原则的推动和驱使下,官制词语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简缩,产生出丰富的官制词语简称。所谓官制词语简称,指于官制词语全称中抽取出部份语素,按照一定的语言结构规则进行重组,能表达官制词语全称的概念和意义的词语。石刻文献由于刻写载体面积的有限性,官制词语简称的运用显得异常活跃,也异常复杂。五代石刻文献中的官制词语简称大多只对应一个全称,少数则可能对应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官制词语全(稀)如“尚书”,对应的全称有“尚书省”、“工部尚书”、“刑部尚书”、“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兵部尚书”、“吏部尚书”、“检校尚书左仆射”和“检校尚书右仆射”;同时,一个官制词语全称也可能有两个以上的简(稿)如“中书令”简称“中书”、“中令”,“司农寺卿”简称“司农卿”、“农卿”、“司卿”。通过五代石刻中官制词语简称与全(种)之间的对比、统计和分析,发现官制词语全称音节数与其简称能产性成反比,官制词语简称在语音、语义及语法等方面都有其独特的认知价值。在省简过程中,由于句式韵律的需求或念读的顺畅,汉语官制词语的简称往往省去基础形式中的相同语素,而且具有类推性。官制词语简缩的结果以偶数音节为主,其中双音节占主导地位,反映了汉语双音词发展趋(势)对官制词语简称的制约和影响。简称后的官制词语在语法结构、语法功能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改动,有的甚至与官制词语全称完全不同,这同汉语缩略方式的(巫)活多样密切相关,也反映出官制词语的简缩并不以保全全称的语法结构为先决条件。官制词语简缩的另一个结果是同形词的产生,给官制词语表义的清晰度和理解的准确性带来消极影响。客观语言事实证明,官制词语的简缩,在追求形式缩短的同时,也要尽量保持语法结构的完整性,语义内容的单一性和明确性,否则这种简称就可能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