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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第八次课程改革的深入,家长在课程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步凸显出来。但目前有关家长在课程改革中的价值研究,更多地是从家长的支持作用、建议等表面层次展开的,较少触及到家长在课程改革中的实质——即从根本上确立家长的主体地位。基于以上认识,“教育权视野下的家长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包含了两层含义:首先,家长参与校本课程开发是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权利;其次,家长参与校本课程开发是家长实现学校教育权利的有效途径。因此,本研究力求从教育权的变化和校本课程权力关系变化的探讨来确立家长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权力主体地位,从而唤起家长参与校本课程开发的意识,促使学校深刻地认识到与家长的伙伴关系,发挥家长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补偿机制作用。本研究以教育法学和课程共有为研究视角,以家长参与校本课程开发为切入点,从家长的学校教育权角度来分析家长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权力主体地位。本文对重庆市主城区两所中学校本课程开发中的初中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研究,探析家长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参与现状,进一步明确家长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权利与义务。从而为家长参与校本课程开发作合理的辩护,帮助家长在课程开发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本研究主体包括以下三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家长教育权的演变和特征以及现代社会家长教育权的具体表现进行剖析,并对我国家长学校教育权现状进行调查和反思,存在以下问题:目前在我国,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权利和地位不明确,家长的教育权更多是体现义务性;学校、教师与家长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不对等;家长的权利意识薄弱。据此,必须重新认识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第二部分:通过对西方校本课程开发中的权力关系变化以及我国第八次课程改革中权力分散化的分析比较,揭示了校本课程开发中权力主体多元化的趋势,从而为家长参与校本课程开发提供理论支持,并赋予家长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多种权力,确立家长在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第三部分:深入分析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参与校本课程开发以及家长的学校教育权,揭示三者的内在关系: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是家长教育权的体现;家长参与校本课程开发既是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具体形式,又是家长教育权在学校教育中的充分体现,具有双重性质。从现状分析来看,家长参与校本课程开发不容乐观;因而,应强化家长的课程权力表达,实现课程共有,从根本上保障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权利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