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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坎南是宪政经济学的主要创始人和集大成者。宪政经济学主要研究规则的运行及其产生,涉及的是不同规则的选择,而不是既定规则下的选择,它强调在宪政层面对政府进行约束。本文是对布坎南宪政经济学的一个研究,首先介绍了布坎南宪政经济学的方法论,包括方法论的个人主义、政治领域的“经济人”假设和契约主义的视角;其次简单介绍了他的理论框架,主要包括两阶段契约模型、一致同意规则和对政府的约束。
本文重点探讨了布坎南对“宪政变革”的论述,布坎南认为真正的“宪政变革”必须来自于一致同意,并尝试解决达到一致同意的三点障碍:分配限制、既得利益和搭便车行为。最后布坎南认为,宪政变革的一致同意要诉诸于公民信仰,而学者的任务就是塑造这种信仰。本文将其与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进行了对比,之后给出了英国、日本和台湾等三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宪政变革的案例分析,以进一步加深对“宪政变革”的理解。本文的最后对宪政经济学的近期发展作了一下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