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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理论研究和模型构建,分析社区首诊制实施困境,探索影响社区首诊制实施的核心要素;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医患双方对社区首诊制的认知、体验及评价,探索社区首诊制实施的可行性及影响因素,为社区首诊制的实施及推广提供政策依据。 方法:本研究在查阅大量国内外文献及各类卫生统计年鉴的基础上,结合现场调查,运用系统动力学基模分析法和反馈动态复杂分析法对社区首诊制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关键要素进行分析,并通过小组访谈和专家咨询设计了详细的研究方案及问卷初稿。课题组通过预调查对问卷进行修改完善后,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11月期间选取了武汉市和南京市各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患者进行了一对一的现场调查,南京市被调查患者均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者,武汉市被调查患者均为大专院校公费医疗保险参保者。课题组按照地市州分层均衡抽样的方法选取湖北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全科医生进行问卷调查,同时,选取武汉市的4家综合医院医生进行问卷调查,共调查患者2220人,医生1860人。采用均数、标准差、构成比等对患者及医生的基本特征及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首诊制的认知和评价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运用卡方检验比较不同级别医生评价的差异,运用 logistic回归分析探索患者满意度及对制度接受度的影响因素,探索分析综合医院医生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熟悉度、服务能力评价情况及对社区首诊制认可度间的关系。患者对社区卫生服务满意度评价采用“欧洲全科医学服务患者满意度(European Patients Evaluate General/Family Practice, EUROPEP)量表”进行测量,使用验证性因子分析对量表模型进行评价选择。 数据均采用Epidata3.1软件进行双录入,使用Venple51软件进行系统动力学模型构建,描述性分析、单因素分析、多因素分析以及量表的信效度评价均采用SPSS18.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应用Amos17.0软件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 结果:1、基于系统动力学的社区首诊制实施要素探索分析。患者、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政策是社区首诊制运行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医患双方的认知和体验是社区首诊制实施的关键。 2、基于医生认知的社区首诊制可行性分析。共调查907位全科医生和953位综合医院医生,两类医生中分别有63.1%和54.7%的医生认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诊疗水平能够满足常见病诊疗;69.2%和62.5%的医生认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能够承担社区“守门人”职责;94.5%和85.7%的医生赞同实施社区首诊制;83.7%和81.5%的医生认为社区首诊制在引导居民就诊方面能够起到积极作用。熟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医院医生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水平(OR=1.584,95%CI,1.217-2.063)、医疗设备(OR=1.892,95%CI,1.451-2.469)、药品配备(OR=1.531,95%CI,1.174-1.997)评价更好。 3、基于患者认知的社区首诊制可行性分析。共调查南京首诊患者1058名,武汉首诊患者1162名,两地被调查的患者中认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体水平能够满足基本需求的比例分别为80.0%(南京)和71.8%(武汉);分别有25.8%和33.4%的患者表示不愿接受社区首诊制。两类首诊患者的就诊满意度有所差别,南京首诊患者对“医患关系”及“医疗服务”两个方面的满意度较高(分别为48.9%和40.2%),武汉首诊患者最为满意的是“组织服务(35.4%)”;两类患者表示最不满意的方面均为“可及性”,不满意的比例分别为65.2%和69.4%。 患者接受度影响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对医保报销比例满意的患者越倾向于接受社区首诊制(南京,OR=1.763,95%CI,1.295-2.400;武汉,OR=3.861,95%CI,2.805-5.315);了解政策的患者越倾向于接受该制度(南京,OR=2.942,95%CI,2.164-3.999;武汉,OR=4.301,95%CI,2.987-6.193)。南京首诊患者中,认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费用便宜(OR=1.366,95%CI,1.022-1.827)、药品配备能够满足需求(OR=2.386,95%CI,1.518-3.748)的患者更倾向于接受该制度;武汉患者中,在乎医疗支出的患者更不愿意接受该制度(OR=0.705,95%CI,0.511-0.972),认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水平能够满足常见病诊疗需求的患者更倾向于接受该制度(OR=1.914,95%CI,1.207-3.035)。 患者满意度影响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南京首诊患者中,认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水平能满足常见病诊疗需求的患者,以及表示愿意接受社区首诊制的患者,其对各维度的满意度均更高(P<0.05);武汉首诊患者中,认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水平能满足常见病诊疗需求的患者和表示愿意接受社区首诊制的患者,对满意度量表中四个维度的评价均更高(P<0.05)。 结论:医患双方的认可及接受程度是社区首诊制可行性评价的重要方面。目前,我国实施社区首诊制的基本条件已初步具备,医患双方对社区首诊制均有较高的认可度和接受度,社区首诊制实施的可行性较好。但在实施过程中,患者满意度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完善医保制度,尤其是报销制度,加强上下级医院的联合,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和医生服务意识,提高患者对制度内涵的理解将是社区首诊制持续推进的重要途径。 研究创新点与局限性 目前国内对社区首诊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必要性、重要性及实施路径等方面,可行性研究较少,且多停留在政策层面或国际经验方面,缺乏系统论证及调研资料。社区首诊制是分级诊疗的核心,但是实施强制性还是非强制性的首诊政策在我国仍备受争议。选题上,本研究抓住社区首诊制研究中的盲点问题,直指卫生政策的顶层设计;内容上,首次对功能社区首诊制人群(大专院校公费医疗首诊患者)进行调查研究;方法上,首次运用系统动力学分析社区首诊制与医疗服务发展的关系并探索其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要素,运用EUROPEP量表测量患者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度,相对于国内自行设计的满意度问卷更具科学性。 本研究的局限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虽然供需双方对社区首诊制的认知和接受度是社区首诊制可行性研究的重要方面,但其他的因素,如医保政策相关制度及管理机制,也是实施社区首诊制的重要条件,由于时间、人力的限制,本研究未对其进行专门分析探讨,是之后研究的重要方向;其次,本研究主要选取湖北省和南京市进行了现场调查研究,虽具有较好的代表性,但仍有必要在其他地区进行调查研究,以增加证据的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