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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以桂林地区为例,来说明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引起乡村社会的重大变化,包括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从而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经济结构,并深远地影响以后乡村几十年的面貌。本论文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宏观与微观相结合,从社会史与经济史角度加以分析。桂林地区自然地理面貌是山地与平原并存,是典型喀斯特地貌,虽然土改前乡村经济有一定发展,但还是典型的封建经济关系,包括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租佃关系、雇佣关系、高利贷与捐税,残酷的封建剥削使乡村经济十分凋敝,农民极度的贫困化,从而确定土地改革的必然性与现实性。社会状况包括社会结构、社会组织,社会秩序,文化教育,传统社会结构中乡村绅士是农民与政权的纽带,是乡村中政治权力的代表,社会组织中民团组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不仅是军事组织,更是政治的组织。解放前,桂林地区土匪横行,秩序混乱,1946~1947年大灾荒更加剧了农村社会的动荡。农民文化水平低下,教育落后,愚昧封建,乡村中存在相当多的旧习陋俗,使社会风气保守愚昧落后,土地改革是乡村社会的客观需要。1950年初开始进行土地改革的准备工作,包括剿匪反霸、减租退租运动、组织农协、成立各级土改委员会和培训骨干、土改试点等工作。剿匪斗争肃清了土匪,稳定社会秩序,为土改创造安定社会环境。反霸斗争沉重打击了地主的政治威风,有力配合剿匪斗争,初步提高了农民的政治觉悟。减租退租运动开展,使农民有组织对地主进行经济上政治上打击,农民获得了大量的斗争果实,解决了春荒困难,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阶级觉悟。建立组织农民协会,使农民协会成为土改运动的直接领导机构,有力推动农村社会运动和打击地主在政治经济上的势力。整顿农会和建立民兵,安定了社会秩序,同时颁布一系列政策法令、成立土改委员会、组织干部成立土改工作队、进行土改试点等,这些为土地改革的开展创造了一系列有利的条件。从1950年底到1951年上半年,在桂林的8个县先后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土地改革一般分为六个阶段,一是开展动员群众,进行诉苦教育,提高农民的政治觉悟,大力宣传土改政策,使农民掌握土改基本政策,二是向不法地主进行斗争,召开说理斗争大会,彻底打垮地主阶级政治上的威风,保证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三是结合划分阶级的政策来划分阶级,特别是对地主的划分是重中之重,四是没收和分配土地,没收地主土地财产,满足贫雇农的土地要求,五是为解决土改遗留问题,从1951年底到1952年进行了土改复查,六是颁发土地证,确立农民土地所有权,土地改革顺利完成。土地改革取得伟大胜利,土改后的乡村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在经济上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获得土地的农民生产积极性很高,普遍进行开荒、施肥、兴修塘坝,使得粮食生产比往年增加一成,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农民购买力也逐步提高,农民生活也明显改善。土改不仅仅使经济恢复发展,也使乡村社会出现新整合,确立了农会的权威,树立了贫雇农的政治优势。农民协会不仅是乡村中的土地改革的直接领导机构,也是乡村的基层政权,发挥基层民主政权的作用,同时积极发展民兵组织,保卫土改胜利果实,防止地主的反攻破坏,对地主进行监督和管制,有力的支持土改运动和乡村的政治稳定。建党建团,大力发展党员团员,从而使国家权力深入到了乡村基层,巩固了新生的政权。积极开展妇女解放,土地改革中妇女解放是二十世纪最彻底的农村妇女解放运动,结合宣传贯彻婚姻法,不仅推动了土地改革运动,也使妇女在经济、政治、社会、家庭婚姻上逐渐取得了平等的权利。乡村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初步改变了乡村教育落后的面貌,旧习陋俗的改革,使农民树立了新的价值观、新的生活方式,树立了健康向上的社会新风尚,并影响了乡村社会以后的几十年。虽然土地改革取得了伟大胜利,但在土改中也存在的种种问题。如一些地方发动群众不够充分,对地主打击不够;一些地方农民生产生活困难仍然困难,一些地方浪费胜利果实、滥伐林木;一些地方土匪残余猖獗,治安不稳定,甚至有地主反攻倒算现象。造成这些原因是:一是一些土改干部政策水平不高,工作不深入,执行政策有偏差;二是一些地方没有正确处理土改与生产的关系,重视和发展生产还不够得力;三是农民的小农意识的影响,反映了改造小农意识是个长期艰巨的任务。从土改后农村问题中可以获得一些有益启示:发展生产在农村社会变革中的中心地位不可动摇,要关心农民生活,解决农民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