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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参与城市公共服务是国有企业公益性的具体表现之一,目前在我国各大城市中很多领域的公共服务是由国有企业承担,如城市公共服务中的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环卫、市政养护、道路管养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化速度日益加快,社会和公众对城市公共服务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公众更加需要的是优质、高效、便捷的城市公共产品和城市公共服务,这对国有企业参与城市公共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标准。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指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是公益类国有企业的目标之一,被认为是新一轮国企改革中的重大突破,是国有企业公益性的回归。因此,本文以新一轮国企改革为背景,对国有企业参与城市公共服务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文第一章阐述了城市公共服务的含义、产品和供给主体,总结了当前城市公共服务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介绍了国外城市公共服务运营的做法。第二章深入分析了国有企业在城市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回顾了国有企业参与城市公共服务的发展历程,并归纳了当前的特点。第三章以A市城市公交服务为例,介绍了A市公交公司运营的具体情况,指出了 A市公交公司在城市公交服务中存在着公共服务水平存在不足、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财政补贴存在负面效用、公众参与程度不高、政府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并分析了相关原因。第四章从新一轮国企改革出发,提出了提高国有企业城市公共服务能力的一系列举措,如探索公私部门合作模式、规范政府企业委托代理关系、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程度、完善财政支持措施、增强企业管理经营能力、完善企业现代治理结构、健全国有企业监管考核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