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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的拜杜法案赋予了大学对联邦资助研究成果的拥有权、专利申请和收益权,从那以后,美国研究型大学的技术转移活动得以迅速发展,并带动了世界各国大学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同时,各国学者对于大学技术转移的研究也蓬勃兴起。国外关于大学技术转移的研究方法一般应用理论模型和实证研究,多集中于技术转移的影响因素以及发明者的行为分析方面;国内相关研究一般采取规范研究方法,多集中于国外相关研究和操作的介绍以及政策建议等。目前,由于缺乏理论和政策上的支持,没有形成有效的技术转移机制,我国大学的技术转移工作依然进展缓慢。大学许多成果仍然束之高阁,教师们也普遍缺乏参与技术转移的热情。技术转移机制是什么,应该是什么?如何形成系统有效的技术转移机制,促使技术转移的相关主体----特别是高校教师(发明者),积极参与技术转移的相关活动,从而提高技术转移效率,为大学获取资金支持,提高大学的社会地位和竞争力?本文将在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大学技术转移机制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特别是基于技术转移的主体----教师参与技术转移行为的相关影响因素、激励机制、创业支撑体系等进行深入的理论和实证研究。
本研究主要内容包括: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首先通过规范研究的方法,从宏观、中观、微观的角度,对大学技术转移教师行为的系统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较为完善的大学技术转移机制系统框架。然后针对技术转移研究的核心问题----发明者的激励机制问题,我们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委托代理理论和博弈论的方法,对不同技术转移模式的契约对发明者行为的影响机理进行深入分析和比较分析。接着利用重庆大学科技园的调研数据,对技术转移中的教师创业企业支撑体系问题进行实证分析,评估相关因素的重要性,为技术转移的操作提供建议。最后提出研究结论、政策建议、研究局限及研究展望。
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应从创业文化、国家政策、学校政策、发明者激励机制、技术转移机构以及大学科技园、孵化器、中介服务体系、风险投资等多面建立互动的、有机的大学技术转移机制;技术转移中,由于发明者的努力程度,不能被有效地观察和督促,面临着道德风险问题,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激励发明者持续参与技术转移的后期工作,才能保障技术转移的成功;在衍生企业模式中,由于发明者股权对企业产出和效益没有影响,股权比例的提高能明确提高发明者的收入,促使他在开发上投入努力,所以就解决发明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衍生企业模式优于技术许可模式;在技术转移的支撑体系建设问题上,应该解决教师创业最基本的需求,并针对创业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提供不同的服务措施,才能满足企业的切实需要。
本文创新之处主要在于:①针对技术转移机制中的核心问题----教师激励问题,对技术转移机构与教师和其他主体之间的复杂博弈关系建立双向委托----代理模型进行研究。在前人关于技术许可模式的技术经济模型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对教师技术入股创办企业(衍生企业)模式中的教师行为激励问题建立双向委托代理模型进行深入分析,并与技术许可模式进行比较研究,提出后者能更好的解决技术转移中存在的教师道德风险问题。②针对技术转移机制中的教师行为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归纳性研究,提出从宏观(制度)、中观(组织)、微观(个体)、创新环境等方面建立基于教师行为的技术转移机制的系统框架,相比前人的研究,更为全面。③在问卷调查和案例研究的基础上,从教师创业支撑体系的角度对技术转移机制进行研究。提出教师创业支撑体系建设应该在解决教师创业最基本的需求基础上,针对创业企业的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提供不同的服务措施,才能满足创业企业的切实需要。目前国内关于大学技术转移的实证研究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