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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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申诉机制旨在高校学生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依法向学校申诉机构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重新作出处理决定的重要救济举措。健全和完善高校学生申诉机制,既是全面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高校管理秩序、加强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推力。2017年9月,我国教育部制定出台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以专章的形式阐明和规定了高校学生拥有申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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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申诉机制旨在高校学生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依法向学校申诉机构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重新作出处理决定的重要救济举措。健全和完善高校学生申诉机制,既是全面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高校管理秩序、加强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推力。2017年9月,我国教育部制定出台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以专章的形式阐明和规定了高校学生拥有申诉权,至此,高校学生申诉权成为依法治校的生动实践。为防范各大高校管理权越轨,新《规定》对高校学生申诉的内容、范围、程序以及受理机构等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为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正当权益再添一重有效保障。然而,受限于申诉制度可操作性欠缺、机制不健全、部分高校管理者法治意识较为淡薄等因素影响,我国高校学生申诉机制在实际运行进程中依然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除引言外,文章分为五个部分,在厘清基本概念、建构理论框架的基础上,研究按照“现状—问题—原因—对策”的逻辑进行阐述。具体如下:第一部分厘清了高校学生申诉的基本概念,确定了研究讨论的对象与范围,并以权利救济理论和程序正义理论为理论视角,确立了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描述了我国高校学生申诉机制运行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经验,包括高校学生申诉在制度规章建设、申诉处理机构设置、机制运行的基本现状。第三部分探讨了S市在高校学生申诉机制运行过程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和主要原因。此章阐述了S市高校学生申诉制度在法治建设、制度权威性、机制设置、实施效果等方面存在着现实局限,而这些局限的存在,是主客观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宣传不足、流程不规范等。第四部分作为过渡部分,着重阐述高校学生申诉变革的新要求和转型趋势。总体而言,高校与学生的教育关系呈现从管治向法治、权力向权利、管理向服务转型的趋势,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及高校在高校学生申诉方面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法治原则,构建法治型、服务型高等教育模式。第五部分提出健全和完善高校学生申诉机制的对策建议。一是加快高校学生申诉立法,完善高校学生申诉体系;二是强化申诉处理机构客观性,提高申诉主体程序认同;三是重视申诉主体重点权益维护,增强申诉机制保障力度;四是完善申诉与其他救济渠道衔接,合理限定申诉范围;五是加强学生申诉环境建设,营造依法维权社会氛围。综上所述,作为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和有效规范学校教育管理权行使的重要制度,高校学生申诉制度是我国高校“以人为本”和“依法治校”教育理念的具体体现。通过对S市的高校学生申诉机制研究,研究总结了普遍性经验和规律,无疑有助于推动我国高校学生申诉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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