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新秩序下的“金砖四国”金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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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秩序经历了金本位制,布雷顿森林体系以及后布雷顿森林体系时代,在当今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爆发后,原有的金融秩序的劣势暴露无遗,美元本位的不公平,国际资本监管的缺失以及国际金融机构设置的不合理,令改革国际金融秩序的呼声越来越高。“金砖四国”四个新兴的大国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异军突起,互相合作,在国际金融的舞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本文通过探讨当前国际金融秩序在金融危机冲击下的不合理性和弊端,提出了“金砖四国”进行金融合作是当前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大国应对国际金融新秩序,争取国际金融新秩序更高的话语权甚至是规则制定权的很重要的一条有效途径,同时对“金砖四国”目前的金融合作途径以及取得的成效做出了分析以及总结,并且对更深更广的四国金融合作做出了展望。在本文的最后,也提出了金砖四国的合作还有许多具体的利益矛盾,对于中国如何在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新秩序下进行最有利于我国“金砖四国”合作提出了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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