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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落后的农村金融,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农村金融领域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金融结构失衡、金融制度不完善、监管漏洞等方面。农村金融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是农村金融组织的创新,发展村镇银行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突破口。村镇银行的健康发展,需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其中最重要的一环节就是准入制度的构建。本文针对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和村镇银行试点的实践情况,采用法社会学方法和比较研究方法,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对现行政策、制度的考察和与国外相关制度的比较,对村镇银行准入制度的构建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着一系问题:功能异化,成为传统金融机构借机扩张的途径;设立选址上偏好富裕地区,支农扶贫作用不明显;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的进入仍存在较多困难。产生这些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政府职能不明确,对村镇银行的准入和运行进行过多干预;对民间资本态度仍偏于保守,准入的“门槛儿”被变相提高,股权设置不够合理;责任制度不完善;另外,监管中也存有较多漏洞。要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最彻底的方法就是建立更加合理、完善的准入制度:在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时赋予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自主权,放宽控股比例的限制;规定合理、明确的注册资本限额,减少行政机关的不适当干预;严格村镇银行业务准入范围,保证服务于“三农”;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完善村镇银行准入的相关配套制度。在研究村镇银行准入制度时,没有把目光仅仅局限在村镇银行制度本身,而是考虑了我国当前农村金融的整体,特别对供给与需求状况进行了全面考察,把村镇银行制度的构建放在农村金融乃至整个农村经济背景之下。通过研究,对村镇银行准入制度的建构提出建议,从而为村镇银行更好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为农村金融注入新的活力,提高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整体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