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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依政治农、依政兴农,保障农业、农村的稳定协调发展,必须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目前,我国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已经获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方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快发展,民主政治环境得到充分优化,另一方面农民的民主政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然而,依据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求,目前仍然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例如村民自治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虽然选举要求民主,但实际上并不“民主”,乡镇领导过度干预,大多只是走走形式;农村基层的部分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不突出,为民意识不强,损坏农民利益;在农村仍然有一定比例的人没有意识到民主政治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意义。良好的经济基础是民主建设的保障。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发展的快慢。在一般情况下,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群众的参与意识就比较低,并且地区性发展水平也比较低,人民群众将不会着重的去参与到民主政治中来,更不会积极参与民主建设。目前金华地区的农村收入还比较低。广大农民群众对法律态度消极的现象普遍存在,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基层村干部民主建设的推进。影响金华地区农村基层村干部民主建设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法律意识淡薄。家族、宗族势力、黑恶势力从我国建国初期就开始存在,虽然受过严厉打击,但20世纪70年代后,金华地区很多的“黑恶”势力开始猖獗,严重的影响了金华农村民主的发展进程。鉴于此应该加强金华地区的经济建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大力提高金华农民从事现代农业的组织水平,结合地方实际,尝试探索发展农业新兴产业,比如现代农业规模产业、畜牧、果品、特粮、利用荒地开发特色产业、乡村旅游产业等,打造出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链条,积极开拓全国市场,扩大营销范围,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要使农业新兴产业得到落实,就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自我发展的积极性,主动谋求进步,利用科技创新促进农村和农业发展,改善农村农业的落后现状,切实促进农村增收,改善生活水平,全面推动金华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建立管理乡村公共事务的规范化制度,提供平等的参与机会,增强管理的自主性,保证农民群众多层面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与建设。可以借助各种媒介方式,如电视、网络、广播、报刊等,将这些基本理论以简单、活泼、具体、生动的方式向农村人民群众宣传和灌输,从而深入影响农民群众对民主建设的观念,提高农村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知识水平,增强应用能力。加强农村立法工作。要深化健全新农村法律制度建设,就应关注社会发展的不平衡,赋予农民同等的权利,并不断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同时必须尊重传统文化,符合农民切身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