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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其编制是否合理关系到区域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而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从源头上预防或减缓规划实施以后对区域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是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因此,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时至今日,中国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多是围绕建设项目、区域开发活动进行的,针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在国内程度很低。那么如何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就成了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 本文试图在分析国内外环境影响评价历程及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必要性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内容和程序,并就关键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等内容进行了实例分析。 具体研究内容包括:(1)介绍和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理论,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含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比较及国内外环境影响评价历程。(2)阐述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必要性。(3)提出了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内涵与原则。(4)在目前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程序和内容。(5)以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例,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关键内容展开分析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