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被追诉人反悔权研究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s172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9年《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发布,从规范层面提出了认罪认罚反悔和撤回的概念。实际上在此之前,实践中已经频繁出现被追诉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又反悔,申请撤回具结书或上诉的情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和部分地区实施规则也对相关问题有所涉及,反悔权的存在是无争的事实。但无论是《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还是文书模板、各地实施细则,都几乎没有对被追诉人的反悔权进行详细规定。对认罪认罚反悔权缺少系统的规范,不仅导致司法实践中被追诉人行使反悔权的具体流程、办案机关对反悔的处理方式和结果有着很大不同,法律适用统一性受到破坏,更重要的是对于被追诉人来说,其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主观能动性将会受到较大影响。为此,本文选取了认罪认罚被追诉人反悔权作为研究主题,在梳理认罪认罚程序中被追诉人反悔实践运作的基础上,探讨反悔权行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期完善我国现行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本文的正文分为四部分,概括如下:第一部分论述了认罪认罚被追诉人反悔权的正当性基础。从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具有明显的刑事契约性质出发,可以发现被追诉人反悔权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行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其是协商中意思自治的体现、被追诉人辩护权的应有之义,也是判断自愿性的一项指标,更是平衡双方诉讼地位、发现案件真实的有效途径。第二部分以刑事诉讼阶段作为划分节点,介绍了目前我国认罪认罚被追诉人行使反悔权的实践运作情况。一方面对目前已有的《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各地区实施细则和文书模板中对反悔权的相关规定进行简单梳理,另一方面介绍了在实务中被追诉人行使反悔权的操作流程和处理方式。第三部分在第二部分实践运作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我国认罪认罚被追诉人反悔权行使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目前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反悔权行使的流程不明,对反悔权的限制和行使后果的规定也不明确,导致实践中不同办案机关对此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此外,为了解决被告人上诉导致的量刑不适当和司法效率降低问题,实践中出现了“被动抗诉”的做法,但这种做法的合理性是存疑的。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现有制度尚不完善和体系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认罪认罚和如实供述的区别认识不清,传统司法理念中义务本位主义思想尚未完全消失,以及由于被追诉人行使反悔权对控辩双方来说风险与收益的不确定导致推进制度运行的主观能动性不强。第四部分笔者针对前述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认罪认罚被追诉人反悔权制度的一些建议。一方面从外部对权利进行充分保障。确保被追诉人对反悔权利的知悉和反悔的事实基础十分重要,同时通过将认罪认罚规定为法定量刑情节、推进权利本位主义诉讼模式深入、加强办案人员培训和被追诉人权利意识等途径预防问题出现。另一方面从主体、方式、审查方面进行行使反悔权的基本流程框架设计,然后丰富细节,根据不同的诉讼阶段设定反悔的限制,明确对具结书提出反悔后的实体和程序后果,并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告人上诉的给予特殊规定。
其他文献
赔偿责任是违反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之后需要承担的后果。而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执行工作任务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这本是劳动法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但是由于劳动立法的目的是倾斜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所以现行劳动立法是以保护劳动者的权利为本位,制定的法律规定大多数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应向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鲜有涉及劳动者的赔偿责任的规定。这种做法在一定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往更为密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等新兴技术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衍生了一种新型经济犯罪——风险型涉众经济犯罪。这种犯罪在近年来正在成为公安部重点打击犯罪的类型。该类犯罪的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借助了现代互联网的便利性,突破了传统经济犯罪的时空限制,涉案区域不断延伸,造成受害人、涉案金额成几何级数增长,轻则引发区域、系统性经济风险,重则危害国家
工业源作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重要人为来源,对城市环境及人体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工业园区内企业众多,污染物排放复杂且排放区域集中,目前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如污染来源难以准确识别、监管体系难以完善等)。本研究以淄博市化工园区为研究对象,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MS/FID)对园区VOCs进行连续监测,分析不同季节VOCs污染特征及其环境影响;同时利用该园区内重点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作为非法经营罪的兜底条款,是刑法在列举项之外做出的补充规定,目的在于弥补刑事立法的不周延性和滞后性,以灵活打击花样翻新的非法经营行为。当下,本罪兜底条款的司法适用几乎囊括了经济领域内的所有违法行为,轻微的违法经营行为也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随着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动辄动用刑罚手段制裁经济违法行为是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破坏,也与立法的初衷相违背。大陆法系建立
随着化工行业的发展趋势逐步完善,化工园区逐渐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媒介。但园区内突发灾害事故常有发生,并存有大量危险源威胁着安全生产,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因此,本文基于结构方程模型开展影响化工园区安全的风险因素探讨。利用Python软件爬取并统计化工园区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共性,将化工园区风险因素划分为应急救援、园区规划、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和生态安全5个一级
监察体制改革之后,我国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同时监察委员会享有监督、调查、处置三项权力,其中监察调查权集纪检机关的违纪检查权、检察院的职务犯罪侦查权和行政机关的违法调查权于一体,监察调查范围包括违纪、职务违法以及职务犯罪,其权力规模空前之大,若不对监察调查权进行有效的监督,则可能发生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问题。研究监察调查权的内部监督模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出版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综合运用管理、经济、法律、外语、计算机等知识解决出版业实际问题,适应现代出版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出版专门人才,是出版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因此,出版硕士学位论文须与出版实践紧密结合,以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形式,运用出版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去分析、解决出版实际问题。本文选择
税收是国家公共财政的主要来源,是保障国家能正常运营的重要手段,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保障性的作用。它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最主要的手段,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新的行业业态的不断出现,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的不断拓展,税收征管环境越来越复杂,也催生出多元化的纳税诉求,使得对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能力的要
2013年以来,我国上市公司进入新一轮的并购热潮,不少上市公司在高估值、高溢价的并购中确认了巨额商誉。由此导致市场收缩,上市公司大额计提商誉减值的现象频频发生,而并购商誉减值可能是经济环境、法律环境、行业环境、技术环境等发生不利变化导致的,也可能因为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不当、决策失误导致的,还可能是管理层“盈余管理”的手段。可见,影响上市公司并购商誉减值的因素较复杂,给审计人员带来巨大挑战,从而使审
作为人类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之一,残疾人不仅处于社会边缘,其权益亦往往得不到切实保障。近年来,我国针对刑事诉讼中残疾人权益的立法规定甚少,理论研究也未予足够重视,刑事诉讼中残疾人权益保障还存在不少问题。在此背景下,为了更好的了解刑事诉讼中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现状,本文以375份有关残疾人的刑事判决书为研究对象,呈现重庆市近五年来有关刑事诉讼中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情况,并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探寻问题的原因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