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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改革,是我国财政体制演变中的一次重大变革,这次的改革初步建立起我国现代化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分税制的财政体制成功地改变了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划分了中央地方的财权与事权范围,初步建立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所需求的税收及其征管体制。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自身的不断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特别是分税制模式下的地方财政体系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弊端也日益显露: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事权财权划分不清、政府间的财权财力分配向上层层集权、事权层层下放造成的事权与财权不符等现象,导致地方政府缺乏收入自主权、共享税分配比例偏低、独享税种较少、税收与税源日益背离等现象,都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最终导致地方政府产生滥用费权和非理性经济扩张等外部行为。所以,研究在分税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分配状况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财政分权理论、最优税理论和税收管理公共化理论进行了理论综述,继而梳理出我国分税制改革的历程并阐述了分税制改革的具体内容,在本文的第三章,笔者具体以武汉市的财政税收状况作为案例的研究对象,通过调研整理出近年来的本市和相关对比对象的预算收入以及各主体税种的税收收入并随之分析出武汉市财政收入的近况。在第四章,笔者采用了实证的研究方法,基于EVIEWS6.0软件,采用经济学中计量模型,对武汉市财政收入和工商税收之间的关系进行建模和实证研究,建立了包括含虚拟变量和不含虚拟变量在内的自回归方程,对于方程中的数学含义进行了介绍和分析,结果表明分税制改革对武汉市财政收入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在得出实证结果后,笔者从税收设计因素、税收制度因素和行政管理因素的角度分别分析了分税制改革后造成地方财政收入波动的原因。于是最后从地方财政权利分配、地方税制体系和税收结构的优化、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和地方税务机构设立等角度,分别给出了完善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增加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对策。同时,笔者也希望这样的实证分析和得出的对策结论能给经济体结构类似的其他中部中心城市的税制完善与优化予以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