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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编制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环节,可从源头上预防或减轻不良的环境影响,是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效措施。现正值新一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之际,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是提高规划科学性,促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本论文将山区与平原的县级土地利用生态服务价值置于同一研究框架下,基于谢高地等的生态服务价值评价法对金乡县和竹溪县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后产生的环境效益进行评价研究,旨在为土地利用结构优化调整的差异化政策提供科学支撑。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1)利用单一土地利用动态度、土地利用变化贡献率、信息熵、均衡度等指数模型分析金乡县和竹溪县在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期间土地利用动态变化过程。
(2)利用谢高地等制定的中国陆地生态系统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表,分别计算金乡县和竹溪县基础年、规划目标年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定量分析研究区的生态状况及其变化趋势。
(3)比较金乡县和竹溪县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变化的差异,并分析原因。
研究结果表明:①由于金乡县和竹溪县所处地形地势的差别,导致了两地生态服务价值构成的不同:耕地生态服务价值在金乡县生态服务总价值中占有优势地位,林地生态服务价值对竹溪县生态服务总价值贡献率最大;②地形是制约土地利用类型分布,影响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的重要因素之一,研究土地利用类型与地形的相互关系,能够为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中各类土地资源的优化布局、区域农业结构调整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提供理论依据与方法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