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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马丁运用自我指涉和表演理论来解读《诗经》等中国典籍,强调了文本的主体性,文本成为表演的场景,形式要素是自我指涉、表演理论和柯氏解诗策略的核心。自指和他指也呈现了分离、自身具有、象征和对应的关系。柯氏理论的解释策略需要从以下几点进行解析:首先,自我指涉和表演理论的梳理与分析。自我指涉理论在西方语言学转向和文学内转的背景下产生,灌注于西方现代理论体系。文本不再是对世界的模仿,也不再是人的表现,文本显现自身。根据柯马丁对自我指涉的运用,可以从人与物的自我指涉、自指与他指的分离与融通、后现代视域下的自我指涉几个角度进行论述。人类学家鲍曼将表演分为口头表演和文化表演,文化表演不同于文本的自我指涉而是强调了文化的自我指涉,用象征联系文本与社会的关系。其次,以形式要素为核心的柯氏解诗策略的解析。形式要素在自我指涉理论的体系下体现为字句、叙事、主题、惯例、程式和结构等,在表演理论中以格律、套语、叙事、风格、场景等要素显现,而在柯氏解释《诗经》的策略中则表现为模式语境、表演身份、场景、接受者视角等。自我指涉、表演理论、柯氏解诗策略的形式要素呈现了总体相连却也越来越具体的关系和趋势。柯氏视角下的《楚茨》文本自我指涉的形式要素具有指涉性,这不同于文化表演中文本形式象征了社会意义而具有他指性。再次,柯氏解诗策略在不同中国典籍中的运用。柯马丁将解释《诗经》的策略运用于对引据类、历史叙事类、汉赋类以及秦始皇碑文的解读。柯氏视角下文本为主体,将文本置于当时的历史文化的文本系统内,每类文本都有着自身的模式语境。引据的固定模式,汉赋的夸饰、叠韵、铺陈等语言特点,诗歌对历史叙事的浓缩,还有碑文中的各个主题都是以文本为主体的形式要素解析。各类文本既具有自我指涉性和表演性同时又具有历史和社会的指涉性。最后,中国抒情传统、非虚构传统与柯氏理论的对比。对比的基础是形式要素和追忆模式,尤其是非二元对立视角下的象征性使得非虚构传统和柯氏理论具有了比抒情传统更切近中国文论的意义。不同于抒情传统和非虚构传统注重入的情感、道德和主体性的解读视角,柯氏强调文本的主体性、表演性和模式性。柯马丁的理论呈现了其文本与社会对应的不足,而后现代视域下的自我指涉理论,为人、世界、文本在各自有限性中建立对应提供了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