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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至35岁年龄段的农村青年是农村现有人口中的主力军,他们具有相对较新的观念、较多的文化知识和较强的动手能力,有巨大的创新潜能和创造活力,是推动农村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宝贵人力资源。他们的健康发展将直接影响到农村的建设面貌,影响到全社会的健康稳定、影响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的推进,大量土地被征用,带来不断增加的失地农民,他们的就业和发展问题自然是当地政府应当最为关心的“大事”,而其中16至35岁年龄段的农村青年失地后的发展问题就显得更为重要。它关系到农村的今天和未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三农问题”信心的具体表现,积极处理失地农村青年的再就业工作有利于巩固城市化推进的成果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有利于全社会人际关系的融洽,维护社会稳定。而作为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是落实农村青年失地后就业发展问题的直接参与者、政策落实者和活动组织者。换句话说,政府在做好失地农村青年就业发展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应持积极的工作态度促进失地农村青年的就业安置事宜。基于此,本文就如何有效促进失地农村青年的就业发展为研究主题,结合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和制度,选取浙江省杭州市塘栖镇为样本点,通过对失地农村青年、企业业主、政府部门负责人等相关当事人的调研访问,找出失地农村青年就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借鉴其他国家和我国部分地区现有的经验做法,提出促进失地农村青年就业发展的有效措施,为政府制定有关失地农村青年就业保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政策措施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理论和事实依据。全文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绪论,对全文的主要内容做基本概括,说明研究意义、研究的思路和方法等;第二部分以杭州市塘栖镇为例,在对失地农村青年的就业发展问题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分别从国家现有的征地安置政策、地方政府对失地农村青年就业发展的认识、失地农村青年自身素质和就业状况及社会就业大环境等方面来归纳出目前失地农村青年就业发展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第三部分研究国内外失地农村青年就业促进机制,从中借鉴其它国家和我国现有的经验做法;第四部分提出构建失地农村青年就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认为应从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强抓农村青年的基础教育、建立长效的就业培训机制、健全失地农村青年动态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地域经济拉动就业、健全就业信息渠道等多种方式促进失地农村青年的就业发展;第五部分为结论,是对全文内容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