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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国务院下达全面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试点工作,随即各省区人社厅进一步发布实施方案,新型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显得刻不容缓。我国从1998年开始不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的改进,由于各区域间在医疗环境、医疗设施、医疗工作人员素质和政策环境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至今仍无法实现全国范围内推行,只能在各省进行小范围试点。在问题研究时也需要选取一定的区域进行实地分析才具有意义。本文以山西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为研究对象,在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医保支付方式等基本概念进行阐述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实地调查、对比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就新的医保支付方式能否改善省内医疗环境,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借助宏观数据分析,并以太原市为代表城市就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关于医保支付方式相关问题进行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对山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现状进行了分析。发现当前山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的支付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医疗支付环境和医药费过快增长的现象。大家也普遍认为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革新有利于抑制城市医疗费用,但总体满意度并不是很高,尤其是混合支付方式政策有待于进一步推进。结合“4E”理论对山西省城镇职工医保支付方式改进结果进行分析,提炼出支出增幅加大、流动性不足、可持续性不足、公平性不足相对应的四个维度的问题。在对国外典型国家——德国与美国社会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经验借鉴的基础上,围绕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进一步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和DRGs支付机制、进一步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和DRGs支付机制、改进医疗机构内部监督管理方式与水平,从而为促进山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支付方式的更好地推行和实施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