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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把人类带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网络商品交易时代。由于网络商品交易不受时间、地域等条件的限制,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将经营或者消费搬上了网络,使传统的网络模式受到了强烈地冲击,网络消费者群体逐年扩大,网络商品交易额快速增加。目前,网络商品交易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随之产生了许多问题。例如,如何使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公平交易权、损害赔偿权等权益不受侵害;如何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中经营者的管控;网络商品交易第三方如何以网站管理者的身份履行管理交易网站的职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机构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等等。所以,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实名制势在必行,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网络商品经营者的行为等。本文从法哲学理论角度入手,对法哲学相关概念进行概括了解,探讨了网络商品交易实名制的思想基础,在此基础上,针对快速发展的网络交易现状,对我国网络商品交易进行界定,研究了网络商品交易实名制的涵义,建构了我国网络商品交易实名制的法哲学基本方法,重点对我国网络商品交易实名制进行了现状辨析。研究了法哲学的范畴论和价值论思想对网络商品交易的实名制进行的指导,最后对我国网络商品交易实名制的实施提出了制度架构。网络商品交易实名制的实行,不但有利于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而且为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