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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国务院及各部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ernship,简称PPP)。这种新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给模式,凭借在减轻财政支出负担、高效高质地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等方面的显著成效,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但我国开展PPP项目的时间尚短,实践经验有限,导致PPP项目执行过程中“明股实债”、政府变相兜底、重建设轻运营、绩效考核不完善等问题频发,这不仅与推行PPP模式的初衷背道而驰,还可能加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在十八大审计全覆盖的背景下,对PPP项目开展政府审计是遏制地方隐形债务,促进项目保质增效的重要环节。由此可见,对PPP项目开展审计势在必行,有助于促进项目规范运行,保障公共产品和服务切实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鉴于PPP项目与传统政府投资项目二者在目标与运作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均为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因此,当前部分政府审计机关人员对PPP项目开展审计工作时,仍旧会延用传统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模式。但是,PPP项目与传统政府投资项目二者在合作模式等方面又有所差异,其项目参与各方利益诉求更加多元化,项目中政府的角色也从“监督管理者”向“合作者”转变,项目的管理职责一般由项目公司承担同时项目呈现全生命周期流程的特点。此外,PPP项目周期长,投资规模大,涉及多方参与,这些特征都使得PPP项目审计在审计对象与目标上有别于传统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故厘清PPP项目审计与传统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区别,分析PPP项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不仅有利于PPP项目审计质量的提高,也能有效保障国家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行PPP模式目标的实现。因此,本文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将R县医养融合项目作为案例,以审计机关对该项目执行的审计过程作为研究对象,基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分析当前我国PPP项目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文章首先综述了国内外专家学者对PPP项目审计的研究现状,其次在对比PPP项目与传统政府投资项目的基础上提炼出PPP项目的特点,再进一步阐述传统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模式不能满足PPP项目审计需求的原因。通过案例分析,审计机关在对PPP项目的审计过程中,存在审计定位不准确、审计重心存在偏差、全过程跟踪审计开展存在困难、对PPP项目中的政府债务风险关注不足、运营阶段绩效审计缺失等问题,并且PPP项目政府审计缺乏必要的法律制度依据。最后,针对这些问题,结合国外PPP项目审计的经验,提出以下几项建议: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提高政府审计在PPP项目中的参与度;二是服务于项目目标并合理兼顾各关联方利益;三是侧重项目管理审计及质量审计;四是重点把握项目决策并选取关键节点开展跟踪审计;五是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政府债务风险;六是加强对运营阶段的绩效审计。基于上述对PPP项目审计的建议,以期能为PPP项目审计质量的提升有所贡献,并为PPP项目规范运营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