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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一直以来是世界各国关注的重点。随着全球人口的不断增长及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石油、煤炭等传统化石能源面临短缺的威胁。因此,世界各国纷纷将开发可再生能源作为发展的战略核心。较传统常规能源而言,可再生能源具有清洁干净、资源丰富且可再生等特点。我国具有较为丰富的风能资源,这为我国发展风电产业提供了有利的先决条件。发展风电产业,可减少污染气体的排放,实现能源供应的多样化。我国已出台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以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法》)为代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现有立法已暴露出许多问题,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在现有基础上,解决风力发电开发利用存在的法律问题,推动风电产业进一步发展。本文通过对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相关风力发电立法进行分析和评价,结合目前我国风立发电的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我国风力发电法律制度的立法建议,充分发挥风力发电的自身优势,促进我国能源危机和生态问题的早日改善。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风力发电立法的概述。在科学界定“风力发电”概念的基础上,明确风力发电的具体划分类型,并进一步阐述风力发电立法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阐述了域外风力发电立法例。美国、德国、丹麦是国际上风力发电立法的典型国家,这些国家以立法引导风力发电的发展,立法较为具体并根据情况不断调整,形成多项激励措施。第三部分主要对我国风力发电的法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在梳理我国风力发电现行立法的基础上,指出我国风力发电立法制度在立法体系、权利体系、环境保护规范、促进机制四个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第四部分是针对我国风力发电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完善建议。首先在立法上完善立法体系、提高立法层级,并制定配套性法规及实施细则;其次,在风力发电权利体系上推进风能资源信息的商品化、完善风电特许经营权制度,并赋予企业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再次,在风力发电环境保护机制上规范污染治理措施,改进生态保护措施。最后,在风力发电的法律促进机制上科学规划和设定总量目标制度、细化完善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并进一步完善经济激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