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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投资信托(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下文简称“REITs”)起源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法》,旨在为中小投资者创设一种更为灵活的金融投资工具,促使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有效融合。历经数次变革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或地区活跃、完善本国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规制手段之一,在此背景下,加快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度的立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实践先行的欧尚天津第一店资金信托计划,又称为“准REITs”,其运营模式已大致接近美国REITs的做法。随着2010年国家发布限购令、限价令等一系列调控措施以来,中国楼市遭遇最冷的“经济冬天”。炒房已不再属于中小投资者投资途径的的首选,迫切需要寻找更为合理、有效的投资渠道。加之,国内廉租房建设无法满足的重大资金缺口,作为融资导管的REITs适时推出恰好能解决这一困境。同时,银监会《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加紧制定亦充分说明构建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法律制度刻不容缓。本文第一章开篇说明选题的研究背景,提出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度的重要性,辅之以阐述国外有关此热点的研究现状,立足国内,阐述其研究框架和研究特色。本文第二章以介绍中国境内的两例准REITs(法国欧尚与联华·保利REITs)为切入点,比较分析与美国REITs运营模式的异同,指出当前国内准REITs尚待改进之处以及完善建议。本文第三章放眼世界,选取房地产投资信托最为成熟的市场——美国,详细论述REITs的制度价值、设立与运作机制、风险规避的法律机制,以期对我国构建房地产投资信托法律制度以借鉴。本文第四章聚焦中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的环境现状,分别就构建中国REITs制度的必要性、法律障碍以及信托产品与非法集资的规范界限等方面着手,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亟待调整的法律规范,为REITs的顺利出台提供制度背景分析。本文第五章旨在通过前述研究的基础上,探索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C——REITs)制度的立法建议。分别就REITs的组织机构、募集方式、风险防范体系、税收问题与解散体制五个方面加以阐述,试图为REITs在国内的推行提出个人见解,贡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