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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不仅带来农村地区经济水平的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农村社区治理格局的改变。在法治、德治、自治三股驱动力的作用下,农村社区基层民主制度的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本文以阜平县易地扶贫安置社区L为例,探究易地扶贫安置社区在向“半熟人社会”转型过渡阶段社区治理的实践路径;以及在规划性变迁下安置社区治理主体的“下沉”对社区治理的影响,从而总结出村庄向农村社区过渡的可行性治理路径。在乡村振兴建设的过程中,处于变迁和过渡阶段的扶贫安置社区正面临着传统熟人社会的解体,有序、科学、专业的正式组织和制度尚未在新的社区中确立,社区治理面临着垮塌和无序的风险。利用社区中利益群体型小单元完成社区内部治理功能的整合与落实,在实现村民自治的基础上,促进公共领域服务、资源、设施等互惠合作的达成,克服传统村民自治基础上集体意识薄弱的壁垒。自治单元的下沉带来形式多样、组织灵活、行动力强的紧密利益团体,有益于实现家户利益的长期合作。本文以“下沉”型自治单元参与社区治理为切入点,探究易地扶贫安置社区治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同时从农村社区治理的概念入手,对易地扶贫安置社区的共建、共享、共治途径进行探索,寻求村民之间长期合作的有益途径。本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介绍了选题的原由、背景及意义,并说明了国内社区治理的研究现状,探究国内外社区治理的有益成果,分析易地扶贫安置社区治理的可行性路径。第二,从民主自治的视角探究易地扶贫安置社区的发展概况以及社区治理的现状,分析“多村一社区”整合模式下社区治理的维度。总结渐兴的村民自治单元自主“下沉”的实践样态,并结合安置社区的现实状况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第三,探究“下沉”型自治单元的基础特征和运作模式,试图说明社区治理中“下沉”型自治单元产生的内外驱动力。以此衍生出社区治理动力缺失、阶段化运作、民生权利不完整等困境。第四,分析“下沉”型自治单元参与社区治理的动因、途径和成效,分析“下沉”型自治单元对过渡阶段社区治理功能发挥的有益影响。第五,探究这一模式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的完善方式,对“下沉”型自治单元的发展动力、机制体制完善提供对策性建议。第六,总结文章对“下沉”型自治单元的研究思路,指出研究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下沉”型自治单元的发展方向。本文以完善社区治理模式为目的,探究“下沉”型自治单元参与社区治理的有效途径,打破建制村空间、地域限制,从根本上解决了社区治理的“悬浮”问题;以熟人社会为依托的农村社区,具有实现村民自治的物质基础和组织基础,并凭借小型化的家户合作模式保障了该自治单元的行动效力,成为农村社区实现民主自治的可行性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