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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纪以来,国内外相继发生了一系列财务舞弊丑闻,审计质量引起了人们普遍关注,签字CPA是否需要强制轮换也同时成为业内讨论的热门话题。自美国2002年出台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后,世界各国纷纷出台法案法规要求签字CPA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强制轮换,以提高签字CPA的审计独立性,进而提高审计质量。我国也效仿美国,于2004年1月1日实施了签字CPA定期强制轮换制度。但到目前为止,国内外专家学者对签字CPA强制轮换是否能提高审计质量仍未达成共识。我国实行审计师定期轮换制度已经7年有余,其效果如何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心的课题。本文首先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视角,理论上分析了强制轮换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其次,通过介绍和比较衡量审计质量的替代指标,并借鉴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审计市场特点,得出盈余管理水平能够较好地衡量审计质量,以及可操控性应计利润衡量盈余管理水平的高低。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来分析影响审计质量的原因,对我国审计市场分析后得出我国实行签字CPA强制轮换的内在必要性。通过对国内学者针对我国证券市场研究成果分析,提出本文的实证研究假设,即签字CPA定期强制轮换与审计质量正相关性,以2008-2009年度中国沪深两市被出具年报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筛选得到1547个研究样本,经过一定调整的截面Jones模型对样本公司财务报告中的可操控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DA|进行了估计,利用SAS软件对实证模型运行,检验我国实施签字CPA定期强制轮换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签字CPA强制轮换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最后,在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以及结合我国现阶段审计质量现状和监管模式的基础上,笔者提出构建新型的审计委托模式、加强审计行业诚信教育和审计行业治理、严格控制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强化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和提高违规成本四点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