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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是一种古老的风险,历史悠久。本文把所研究的信用风险的概念界定在金融领域,主要研究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对于我国的商业银行而言,信用风险是一个必须面对,而且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在深入分析了我国银行业的信用风险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即一方面信用风险累积巨大,另一方面信用风险的管理还远远落后于新资本协议的要求之后,引出了本文研究的重点,信用风险的测定和管理。本文侧重于信用风险的测定。本文主要分析了 J.P. 摩根的CreditMetrics 模型、巴塞尔资本协议(1988),以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2004 年 6 月),并就三者在信用风险测定方面进行了相互比较,对这三种信用风险测定方法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可操作性作了较为详细地探讨。最后,通过一个国内银行的实际案例来具体说明如何测定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并对我国银行业信用风险的测定和建模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本文的内容主要有三章。第一章主要探讨研究信用风险及其测定的意义。在简单介绍了信用和信用风险的概念之后,详细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及其管理现状。一方面,由于我国宏观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商业银行的贷款增加较快;另一方面,尽管不良贷款占总贷款的比率在下降,但不良贷款的增量还是没有得到有效地控制。我国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落后,管理制度不健全,对信用风险的控制和监督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因此对于我国的商业银行而言,信用风险是一个必须面对,而且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同时,准确地计量信用风险,是目前银行迫切需要做的一件事。在准确测定信用风险之后,一方面银行能够对贷款和债券进行正确地定价,另一方面在接受申请人的借款请求之前,银行能够确定恰当的信用额度和损失暴露。 第二章详细地介绍了国际大银行比较通行的信用风险的测定方法,主要包括 J.P. 摩根的 CreditMetrics 模型、巴塞尔资本协议(1988),以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2004 年 6 月),并就三者在信用风险测定方面2进行了相互比较,对这三种信用风险测定方法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可操作性作了较为详细地探讨。80 年代以来,国际商业银行在新技术革命、各国资本市场及金融政策自由化等因素推动下,打破了传统业务界限, 与投资银行业务互相渗透。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各银行竞相推出新的融资工具和融资形式,表外业务迅速扩展,使得商业银行的汇率风险、利率风险、营业风险乃至国家风险越来越大。在这种背景下,出台了 1988 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该协议目的有两个:一是通过制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规定计算方法和计算标准,保障国际银行体系健康稳定运行;二是制定统一标准,以消除国际金融市场上各国银行间不平等竞争。1988 年资本协议在加强银行业监管、防范国际金融风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其不足之处日益暴露出来。就我国的商业银行来说,现行的资本监管制度在许多方面与国际标准差距较大。1995 年,我国《商业银行法》原则上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8%。1996 年,《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在规范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时,对计算信用风险资本充足率的方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该办法参考了 1988 年资本协议的总体框架,但在结合中国国情时,在诸多方面放宽了标准,同时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损失准备计提严重不足,导致资本充足率明显高估。1997 年,J.P. 摩根开发的 CreditMetrics 模型建立在马尔科夫模型的基础之上,为研究贷款的 VAR 模型提供了一个有用的分析问题的基准。由于贷款不能公开交易,不能直接观察到其价格 P(贷款的市场价值)和方差σ(在利率变动范围内贷款价值变化的波动度),因此CreditMetrics 模型通过:(1)借款者的信用等级,(2)在第二年内借款者信用等级发生变化的概率,(3)违约贷款的挽回率,和(4)债券(或贷款)市场的风险报酬,这四组数据来计算出不可交易的债券或贷款的假定 P 和 σ,从而得到单一贷款和组合贷款的 VAR 数值。新的巴塞尔协议建议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在监管当局许可的条件下自行开发信用风险模型,对自身的信用风险进行度量。CreditMetrics 模型就属于此类模型,并且被证明是较为有效的信用风3险测定模型。对于我国来说,在建立内控模型之前,最为重要的就是要进一步繁荣和完善债券市场,发展信用评级业务,提高评级质量。由于 1988 年的资本协议在准确计量风险和防范风险方面显得日益过时,在几经修改和讨论之后,2004 年 6 月通过了新的资本协议。新资本协议给出了三种测定信用风险的方法,即标准法、内部评级初级法和内部评级高级法。新资本协议的主要创新——内部评级 IRB 法,以银行对重大风险要素的内部估计值作为计算资本的主要参数,从而极大的提高了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敏感度。新的巴塞尔协议还鼓励银行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在监管当局许可的条件下自行开发信用风险模型,对自身的信用风险进行度量。就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情况来说,虽然离新资本协议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实施内部评级法的主要挑战是我国商业银行缺乏一套包含整个经济周期的完整数据,但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