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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一个国家的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必然受制于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体制状况,随着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体制的变革而变化。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于计划经济时代,因而具有计划经济的特征,虽然我们在改革开放以后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次改革,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还并未充分反映市场经济的要求,并不属于市场经济性质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因而需要进一步改革。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问题进行了重大理论创新:“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2003年3月6日,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将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文对我国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几个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国有资产管理历史沿革、现状的考察,通过对我国当前国企改革思路辨析,以及对国外国有企业改革的启示,分析了长期以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我国新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真正做到充分重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要做到产权清晰、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要建立“三层次”或“两层次”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组织形式的管理体系;要加强与金融资产管理<WP=55>公司的合作,实现国有资产各种形态的良性循环;依法管理国有资产、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承认企业家的人力资本产权。(一)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要充分重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党的十六大报告对于这个问题提出了一个新的提法,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行使对国有资产的出资人权力,而且十六大报告强调中央政府作为出资人的权力应主要体现在基础设施、资源性资产、涉及国计民生的国有企业的资产方面,其他方面的国有资产出资人权力,都应交由地方政府。这样做既规避了那种明晰产权难以具体界定、但又必须要搞的国有资产存量产权的界定问题,又能够极大地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二) 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做到产权清晰、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构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过程中,只有切实落实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由国家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行使出资人职能,只有在出资人责权利清晰的情况下,才能做到产权清晰、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进而解决我国公司制改造中“一股独大”的问题,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为形成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奠定基础。 (三) 建立“三层次”或“两层次”的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组织形式是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必然趋势。“三层次”体系是指由国资委(决策会议或企工委)、资产管理控股公司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直接经营的企业构成的一种资产管理体系。对有些大型国有企业,国资委(决策会议或企工委)也可以直接委托经营,即实行“两层次”体系。 <WP=56>(四)要加强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实现国有资产各种形态的良性循环。1999年我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别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几年来,资产管理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开拓方面积累的很多经验,在进行债转股、资产收购、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的同时,也开始了资产证券化的探索。现代资产管理业呈现出的日益金融化的发展趋势,资产管理业在国际上已经被作为金融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纳入了金融监管的框架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诞生的那天起,就肩负着国有资产回收变现、保值增值的重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采取各种金融创新手段来保全资产。由其对自己所管理的不良资产提供免费的或廉价的投行业务,则可以省掉一大笔费用,大大降低不良资产的处置成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解决国有不良资产的问题上,可以实现国有资产由企业形态到货币形态的转化,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现国有资产在不必要的领域退出提供畅通的渠道和经验借鉴。在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时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也要加强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和协调,实现国有资产各种形态的良性循环。(五)要依法管理国有资产,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承认企业家的人力资本产权。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需要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资产管理和人事管理相统一的原则,依据资产规模、经营目标和岗位责任的要求,依法选聘、考核、任免经营管理者。国资委选聘营运主体的经营管理者,营运主体按照市场原则选聘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按照现代企业理论,“市场里的企业是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一个特别合约”。在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问题上也要重视所管企业人力资本的私有产权特性,承认企业家对个人人力资本拥有产权是<WP=57>搞好国有资产管理的一个前提。